《孟子》卷十二告子下·第一節

第一節原文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曰:“礼重。”

  “色与礼孰重?”曰:“礼重。”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第一節譯文

  有個任國人問屋廬子說:“社會行為規範和飲食吃飯,哪個重要?”
  屋廬子說:“社會行為規範重要。”
  任國人又問:“性愛和社會行為規範誰重要?”
  屋廬子說:“社會行為規範重要。”
  任國人說:“要是按照社會行為規範去求食,就會飢餓而死;不以社會行為規範去求食,就能夠得到飲食,難道必須要按照社會行為規範嗎?如果按照社會行為規範來迎親,就會得不到妻子;如果不按照社會行為規範來迎親,就能夠得到妻子,難道必須要按照社會行為規範來迎親嗎?”
  屋廬子不能回答這個問題。第二天便到鄒國去告訴孟子。
  孟子說:“你這樣回答就是了,這有什麼呢?不揣摩根本的東西,而只去比較末端?方寸之木可以使它高於很高的樓,金屬重於羽毛,怎麼能說是一小鉤金比一大車羽毛還重呢?拿求取飲食的重要性與社會行為規範中輕微的東西來比較,怎麼僅僅是飲食重要呢?拿求取性愛的重要性與社會行為規範中輕微的東西來比較,怎麼僅僅是性愛重要呢?你去回答他就說:‘扭住兄長的胳膊而奪取他的飲食,就能夠得到飲食;不扭住兄長的胳膊,就不能夠得到飲食,那麼你扭嗎?翻越過東邊鄰居的牆去摟抱他家的姑娘,就可以得到妻子;不摟抱就得不到妻子;那你會去摟抱她嗎?’”

註釋
1.任:古國名,在今山東濟寧境內。
2.屋廬子:人名,孟子的學生。
3.翅:通“啻”(chi翅)。《莊子·大宗師》:“陰陽於人,不翅於父母。”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解部》:“翅,假借為啻。”這裡用為“但”、“僅僅”之意。
4.紾:(zhen枕)《淮南子·原道》:“無所左而無所右,蟠委錯紾,與萬物始終。是謂至德。”《說文·系部》:“紾,轉也。”這裡用為扭、擰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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