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shǐ chí jié | 注音 | ㄕˇ ㄔˊ ㄐㄧㄝ ˊ |
首字母 | scj | 詞性 | 動詞 |
近義詞 | - | ||
反義詞 | - | ||
基本解釋 | 1.魏晉南北朝時,掌地方軍政的官往往加使持節的稱號,給以誅殺中級以下官吏之權。次一等的稱持節,得殺無官職的人。再次稱假節,得殺犯軍令的人。至隋唐刺史,例加使持節的虛銜,如某州刺史必帶使持節某州諸軍事。唐永徽以後,都督帶使持節,則為節度使。 |
使持節,魏晉南北朝時期直接代表皇帝行使地方軍政權力的官職。權力次之的又有持節﹑假節。“節”是中國古代常用的信物﹐因用途不同而種類繁多。封建帝王所遣使者規定持“旌節”﹐使命完成後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