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轉非是指計劃經濟時代的一種戶籍制度。農,指農業;非,指非農業生產。農轉非的組成人群一般是鄉鎮公務員、工勤人員等,農轉非有利於促進社會穩定、繁榮。
農轉非是指起源於80年代初期的國家改革開放後城市發展和規劃要把本來從事農業勞動的人口,以劃撥部分土地和商業網點建設和各種保障政策作為安置,辦成的性質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所轉變成為了第三產業勞動的人口。這是國家給予這部分人員生活和生產等各方面的政策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