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於一個特定機構(包括行政機關、公司、機構、個人等)的所有檔案叫做該機構的全宗。
全宗一詞來源於法國內政部的十四號通令,後來被歸納為“尊重全宗原則”,是來源原則形成的第一步。
全宗是指一個獨立機關、組織或個人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檔案有機整體,它的基本涵義有三點,即全宗是一個有機整體,全宗是在一定的歷史活動中形成的,全宗是以一定的社會單位為基礎而構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