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透過金融機構,銀行、債券、基金、保險、公益慈善捐助救助等,依法經營管理和監管,吸收社會和個人閒散富餘資金,保障金融體系動態迴圈,確保金融市場穩定,維護國家經濟發展,避免和防止金融體系內外的各種預期風險,把風險控制在可控的範圍之內。集資是國家金融系統發展初期階段的幼稚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