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女,清制,於旗屬女子年十四而合條件者,由八旗都統造冊,送戶部奏請引閱,以備妃嬪之選,或指配近支宗室,謂之“秀女”。
清朝選秀女是從順治皇帝開始的,從八旗女子中挑選出中意的少女作為內廷的后妃,順治皇帝的這一作法從此代代相傳,成為清宮的一個制度。
秀女選拔分為八旗秀女和包衣三旗秀女,前者每三年挑選一次,後者每年挑選一次,分別由戶部和內務府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