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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最
謂吏績考核優異。 唐 元稹 《裴注侍御史制》:“爾等或以吏最,或以學文……遇朝廷渴用之日,又安可回惑顧慮於豪黠而姑以揖讓步趨之際為塞職乎?”《宋史·趙湘傳》:“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知 新繁縣 。以吏最,命知 商州 ,徙 隴州 、 興元府 ,再遷太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