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領是宋代官名。即總領財賦或總領某路財賦軍馬錢糧。建炎末,張浚始以趙開總領四川財賦,又相繼命朝官總領都督府與各宣撫使司財賦,以供辦軍餉。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 收三大將兵權,設御前諸軍,置淮東、淮西和湖廣三總領,分掌各路上供財賦,供辦諸軍錢糧,實際上成為戶部派出機構。紹興十五年,復置四川總領,其職權比東南三總領更重。總領官署稱總領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