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liáng cháng | 注音 | ㄌㄧㄤˊ ㄔㄤˊ |
首字母 | lc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糧食主管、糧食管理人員、糧食監管者、糧食負責人、糧食主任、糧食專員 | ||
反義詞 | 糧食工人、糧食生產者、糧食採購員、糧食銷售員 | ||
基本解釋 | 1.明清所設徵收﹑解運所在糧區田糧的人員。由糧區內大戶充當。 |
糧長是明代徵解田糧的基層半官職人員的專稱。洪武四年 (公元1371年) 規定: 浙江、直隸(南直隸,今江蘇、安徽)、江西、湖廣、福建等地,納糧1萬石左右的地方為一區,指派大戶世充糧長,徵收和解運田糧。此後還規定糧長鬚擬訂科則、編制圖冊、申報災歉、檢舉逃稅、催辦糧差。糧長初為大戶承充的優差,可憑藉職權欺壓鄉民,中飽稅款,以後賦役日重,稅戶逃亡日多,糧長賠累不堪,成為苦役。其職務也由大戶單獨承擔變成若干小戶共同充當。清代以至民國時期仍有變相糧長,但地位已不及明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