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即是在朝廷上行杖打人,是對朝中的官吏實行的一種懲罰,最早始於東漢明帝,又一說是北周宣帝,在金朝與元朝普遍實施,明代則實施得最著名。明代往往由廠衛行之。成化以前,凡廷杖者王去衣,用厚綿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猶臥床數月,而後得愈。正德初年,逆瑾(劉瑾)用事,惡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