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漢時,文武官員,中央或是地方官員,均有試守之制。守,為試署性質,一般是試守一歲,即試驗期為一年,稱職者即可為真。真,即真除實授,一般不用這個“真”字,只是在與守相對時才用。通俗地講,這就是一種實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