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銃,又稱鳥嘴銃,是明清時期對火繩槍的稱呼。明嘉靖時傳入中國,與原有的管身火器相比具有照門、照星、銃託、銃機,開始可以雙手同時持握而發射。
鳥銃因為可以射落飛鳥而得名,明朝人範景文撰的《師律》中提到:“後手不用棄把點火,則不搖動,故十發有八九中,即飛鳥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又名鳥嘴銃,因其點火結構在點火時如鳥嘴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