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了,在電視上我們或都或少地能看到一些想自殺的民工,大多數都是因為討不到工資,無法回家過年,因而走上了這條逼不得已的絕路。經過媒體的關注以後,那些民工就能以最快的速度還到錢。這樣一條新聞讓我深思,這樣的事情會不會頻繁發生?
而這種事情的增多,讓我對此事有了新的見解:或許……或許他們根本就不會自殺,而純熟威脅,希望以此來討到工錢。但是這樣一來,我們的社會治安就不能保障,何況,現在又是過年了,再者說,像這樣擾亂社會治安的這些人都會受到法律的懲罰,這妥當嗎?同時受害者的你們,是否決的不公呢?又是否想過更合適的辦法呢?例如: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法律不會錯怪一個好人,同樣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利用法律是最合適不過了。又何必採用這麼極端的辦法呢?
我們的社會需要安寧,也請你不要輕言放棄生命,同時也還我們一個安寧的社會,讓我們共有的一個大家圓呈現出一片美好、祥和,讓社會欣欣向榮、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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