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四公孫丑上·第五節

第五節原文

  孟子谓蚳鼃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蚔鼁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齐人曰:“所以为蚔鼁,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公都子以告。

  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第五節譯文

  孟於對蚳蛙說:“您辭去靈丘縣長而請求做法官,這似乎有道理,因為可以向齊王進言。可是現在你已經做了好幾個月的法官了,還不能向齊王進言嗎?”
  蚳蛙向齊王進諫,齊王不聽。蚳蛙因此辭職而去。齊國人說:“孟子為蚳蛙的考慮倒是有道理,但是他怎樣替自己考慮呢?我們就不知道了。”
  公都子把齊國人的議論告訴了孟子。
  孟子說:“我聽說過:有官位的人,如果無法盡其職責就應該辭官不幹;有進言責任的人,如果言不聽,計不從,就應該辭職不幹。至於我,既無官位,又無進言的責任,那我的進退去留,豈不是非常寬鬆而有自由的迴旋餘地嗎?”

註釋
(1)蚳蛙:齊國大夫。
(2)靈丘:齊國邊境邑名。
(3)士師:官名,管禁令,獄訟,刑罰等,是法官的通稱。
(4)公都子:孟子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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