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
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
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
公都子說:“匡章這個人,是全齊國人都說的不孝之人。先生卻跟他交遊,又很禮貌待他,冒味地問這是為什麼?” 孟子說:“社會上所說的不孝有五種情況:四肢懶惰,不管父母的贍養,是一種不孝。喜歡賭博又好酗酒,不管父母的贍養,這是第二種不孝。喜歡財物,偏愛妻子,不管父母的贍養,這是第三種不孝。放縱耳朵和眼睛的慾望,給父母帶來羞辱,這是第四種不孝。逞能顯勇而鬥狠,以危及連累到父母,這是第五種不孝。匡章有哪一種情況呢?這個匡章,是因為父子之間相互以善相責而導致關係惡化。以善相責,本是交友之道;父子間以善相責,最傷害感情。這個匡章,難道不想有夫妻父子之間的感情嗎?只因得罪了父親,被疏遠而不能親近;才拋棄妻子兒女,終身得不到奉養。他在心裡這樣設想,如果不這樣做,那不孝之罪就會更大,這就是匡章的真實情況。”
註釋匡章:人名,齊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