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ào zhá ㄍㄠˋ ㄓㄚˊ
即告身。 宋 李綱 《與呂安老提刑書》:“空名告札,昨 荊 廣 宣司初不曾申請降到,惟有 韓京 繳到數道。”《警世通言·皂角林大王假形》:“大尹再三不決,猛省思量:‘有告札文憑是真的。’”參見“ 告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