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劉徹為打擊商人勢力,解決財政困難而採取的一項重要政策。告緡是算緡的延伸。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漢武帝實行告緡,即鼓勵告發算緡不實。凡揭發屬實,即沒收被告者全部財產,並罰戍邊一年,告發者獎給被沒收財產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