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解釋: 封建社會君位世襲,以庶子嗣位而廢其嫡子者,謂之“奪嫡”。《漢書·梅福傳》:“諸侯奪宗,聖庶奪適。” 顏師古 注:“適讀曰嫡。”《晉書·王導傳》:“初,帝愛 琅玡王 裒 ,將有奪嫡之議。”《宋史·英宗紀贊》:“彼 隋 晉王 廣 、 唐 魏王 泰 窺覦神器,矯揉奪嫡,遂啟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