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dài bǔ | 注音 | ㄉㄞˋ ㄅㄨˇ |
首字母 | db | 詞性 | 動詞 |
近義詞 | 扣押、拘捕、拘留、逮捕、抓捕、擒獲、拿捕、緝捕 | ||
反義詞 | 釋放、放人、放走、放任、放過、放寬、放鬆 | ||
基本解釋 | 在我國,指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彬審、監視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人予以關押的強制措施。須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或由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如果應逮捕的人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則不予逮捕,改取取彬審、監視居住的措施。 |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