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mǎi bàn | 注音 | ㄇㄞˇ ㄅㄢˋ |
首字母 | mb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親信、私人、走狗、奴才、奸商、奸細、馬仔、馬屁精、走卒 | ||
反義詞 | 愛國者、正直人、忠誠者、公正人、清廉者 | ||
基本解釋 | ①購買置辦一嫗善烹調,一僕善買辦|買辦雜貨。②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中為外國資本家在本國市場上服務的中間人和經理人。在舊中國,指外國資本家在華設立的商行、公司、銀行等所僱用的中國經理。 |
買辦是指中國近代史上,幫助西方與中國進行雙邊貿易的中國商人。受僱於外商並協助其在中國進行貿易活動的中間人和經理人。這類被外商僱用之商人通常外語能力強,一方面可作為歐美商人與中國商人的翻譯,也可處理歐美國家商界與中國政府之雙向溝通。除此,這型別商人還可自營商鋪,因此致富者頗眾。例如臺灣19世紀中葉的首富富商李春生即為買辦出身。他的買辦身份,甚至延續到臺灣的日本殖民統治時期。
買辦階層推動了中國的洋務運動,催生了中國的民族資本主義。自清末至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買辦階層與官僚、資本家結合在一起,形成“官僚買辦資產階級”。官僚買辦資本主義是舊中國“三座大山”之一。
鴉片戰爭前,在廣州經營對外貿易的公行中就已設定買辦為外商服務。當時的買辦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專為停泊在黃埔﹑澳門水域的外商船隻採買物料及食品的商船買辦;一類是在外商商館中代外商管理總務及現金的商館買辦。
買辦一職,中國人不得隨便充當,外商亦不能任意選僱,受到清政府的嚴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