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對於一般的固體食物是可以攜帶上車的。但是按照規定,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有惡臭等異味的食品,如臭豆腐、榴蓮等,是禁止帶上高鐵的。
不可攜帶危害列車執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比如可能干擾列車訊號的強磁化物,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汙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裝置、備品的物品。
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利器、鈍器等列為禁止攜帶物品。
有些物品屬於限量攜帶的,例如,旅客可攜帶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得超過20毫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