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曾祖母

2024-04-09 6 [ 初一作文 ]

曾祖母出生在一九一〇年,於二〇〇五年秋天去世,享年九十五歲。

曾祖母去世後,我去查一九一〇年。一九一〇年,農曆庚戌狗年,同時也是宣統二年,日本明治四十三年,越南維新四年。那一年,霍元甲創立精武體育會,孫中山正在檳榔嶼密議推翻清政府的大計,美國幽默大師馬克吐溫和俄羅斯文豪列夫托爾斯泰相繼去世,愛迪生宣佈發明有聲電影,哈雷彗星又一次靠近地球……然而,這些重大的事情與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曾祖母並沒有太大的關係。只是她出生在那個動亂的時代,彷彿冥冥之中也註定了她坎坷而又略帶傳奇色彩的一生。

小時候,我就聽爺爺說過曾祖母作為童養媳嫁給我曾祖父的事情。

具體說來,應該是上個世紀20年代的事情了。那時——就像莫言《紅高粱家族》中所寫的——全國各地土匪猖獗,山東河南尤甚。離我們那兒不遠的河南平頂山就有著一群佔山為寇的杆子(土匪用我們那兒的老話說就是杆子)。

杆子們騎著馬,到處洗劫,有一次來到曾祖母住的寨子,在洗劫寨子的過程中,曾祖母的父母為了保全自己的一點財產和糧食被杆子們雙雙殺害。於是,曾祖母和她的弟弟成了孤兒。此後,姐弟倆跟著自己的大伯生活。但當時人們的日子都不好過,缺吃少穿,後來大伯就對曾祖母說,只能養活你弟弟,給你們家留一根香火,你自己出去要飯吧。這對一個剛過十歲的女孩子來說,實在太難了。但當時,曾祖母還是和她村裡另外一個同樣失去了父母的女孩一塊兒出去討飯去了。

後來,她們要飯要到我們村,機緣巧合之下,曾祖母就被我曾祖父一家以童養媳的身份收留了,另外一個女孩也被我們村另外一戶人家以童養媳的身份收留了。

那個和曾祖母一塊兒被收留在我們村的那個女孩我也見過。記得我小的時候,她經常找我曾祖母說話聊天,那時她的眼睛好像就已經瞎了,一動不動,像死魚眼,人們都叫她“瞎芳”,想來她的名字中應該有一個“芳”字。還記得那時她的臉色烏黑,手指烏黑,牙齒烏黑,頭巾烏黑,衣服烏黑,手裡的柺杖頭也被她烏黑的雙手染得烏黑,她像是生活在煤堆裡似的。她身上唯一的雜色就是她銀光閃閃的頭髮,頭髮生機勃勃,白得花亮,從她那烏黑的頭巾裡鑽出來,與她看起來死氣沉沉的軀體很不相稱。後來,我小學沒畢業的時候,她就去世了。

據我爺爺說,我曾祖母比我曾祖父大七歲。然而,這七歲的年齡差在當時看來最大的好處就是曾祖母可以照顧曾祖父。十歲左右的曾祖母恰好可以照顧三歲左右的曾祖父長大,這樣就可以省去一個照顧曾祖父的人,如此就有更多的人去勞動,去創造糧食和錢財,生活也就會好一些。

等到曾祖父長大後,曾祖母就和他結婚圓房了。一九三六年的時候,我的爺爺就出生了,他是家裡的老大。後來,曾祖母和曾祖父又生下了我二爺爺和我姑奶奶。此後,他們就再沒有生孩子。

爺爺長到六七歲的時候,正趕上抗日戰爭。我曾問爺爺小時候有沒有見過日本人,爺爺說沒見過,那時日本人沒有打到咱們鄉,咱們鄉離縣城遠,靠近縣城的一些鄉鎮就有日本人的蹤跡。我又問爺爺有沒有聽說過共產黨,爺爺說沒有,他是到解放戰爭的時候才聽說朱毛的。爺爺說,抗戰的時候,他倒是見過老蔣的“大軍良子”(即當時的正規部隊),國民黨中央軍的一個小分隊曾駐紮到我們鄉里過。

爺爺還說,當時中央軍徵兵的時候我的曾祖父也被抓去當過兵。當時我曾祖父兄弟兩個,一個留下來照顧老人,但至少有一個去當兵,這絕對是沒法通融的事情。後來,曾祖父就去了。

我沒有見過我曾祖父,我父親見過,但時間久遠加之印象不深他也給不出一個像樣的描述。後來,我是從爺爺的口中得知,我曾祖父是這樣的一個人:你曾祖父是我們家族裡身高最高的一個人,最少有一米八五,他頭戴一頂瓜皮小帽,身穿那種清朝人穿的灰色大布衫,骨骼突出,腿長肩寬。據說,我曾祖父是我們村最富有的人,他甚至還有過小老婆。但又據說他生性為人殘忍,不懂分享,見死不救,對自己的財產一直有著一毛不拔的捍衛。我小時候曾祖母也對我說過,她和我曾祖父一起生活的歲月裡,不管是作為童養媳的是十四年裡,還是和他正式結為夫妻的五十年裡,她好像從來沒有真正吃飽過一頓飯。

曾祖父去當兵的時候,曾祖母的公公婆婆整天託人打聽自己兒子的訊息。後來傳來訊息說縣裡武裝部和日軍發生了火併,死了好多人。於是,我曾祖父的母親,我曾祖母的婆婆,一個很會居家過日子但心腸很窄愛子如命的女人,聽到這個訊息後就一病不起了。曾祖母在床邊盡一個兒媳所能精心伺候著她。但最後,婆婆還是去世了。公公也曾冒險去縣裡打聽他兒子的訊息,但終究沒有聽說什麼,心裡總擔心兒子出了什麼事,終日惶惶不安,然而什麼作用也沒有。

作為一個從小過流浪生活的女人,曾祖母卻表現得出奇地淡定,那時她已有了兩個兒子,她努力拉扯兩個孩子生活,主辦了婆婆的喪事,繼續伺候著公公,她抱定的決心是即便丈夫不在了,她也要好好生活下去。然而,後來,曾祖父安然無恙地回來了,毫髮無損,再後來,他和曾祖母又生下了我姑奶奶。

爺爺對我說,在他童年的記憶中,和他玩的最多的人竟然是他的小叔,也就是我曾祖父的那個親弟弟,我的二太爺。

據說,二太爺生性更加殘忍。他小時候得天花,由於沒有得到合適的治療,臉上落下了很多麻子。聽老人們說,他年輕時有一句經常掛在嘴邊的話:“是麻子不叫麻子,叫坑人!”二太爺長大後,家裡也為他娶了媳婦,可二人結婚後一直沒有孩子。二太爺對此非常生氣,那個小媳婦因此受盡了他的各種歧視、謾罵和毆打,公公婆婆也都不待見她,誰叫人們常說“不孝有三,無後最大”呢?後來證明,這事根本不怪人家小媳婦,但在當時,人們不明事理,認為就是女人的錯。

那時,曾祖母作為長嫂,看不慣這個事,就勸弟弟和公婆,既然人家不能生,就放了人家,就是賣了也行,後來家人就把那個小媳婦賣給了鄰村一個寡漢。不久後小媳婦和那個寡漢就有了孩子,還是個兒子,那個小媳婦因此也受到了優待。後來,那個小媳婦子嗣綿延,她的一個重孫子還和我一起上過學。想來當年曾祖母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吧。

再多說一句我二太爺吧。聽老人們說那之後,二太爺又娶了親,可仍然沒有孩子,最後也是讓媳婦走了。記得我小的時候,二太爺還活著,一臉的麻子,瘦骨嶙峋,他年輕時身上的殘忍也被如今老態龍鍾的身體所覆蓋,他還能叫起我的名字。再後來某一年,在一個鞭炮聲綿延不斷的大年初一,他死在了村頭他那間破舊的小屋裡。

爺爺說,一九五六年農曆十一月十九日,他和鄰村一個地主家的女兒結婚了。地主家的女兒當然就是我的奶奶了。據說,土地改革的時候,我奶奶的父親和叔叔被判為地主,槍斃了。我曾祖父一家雖然也有錢有地,但那時曾祖母一直勤儉治家,能幹的活都自己幹,從沒僱傭長工,最終沒有劃為地主。一家人雖然財產不保,但性命都安然無恙,爺爺說這多虧了曾祖母。

在我的爺爺奶奶結婚生下我的大姑之後,三年自然災害緊接著就來臨了。據說那時,家裡幾乎沒有吃的,曾祖父的父親也在那時去世了。

曾祖父是在一九八五年離開人世的,據說是死於肝腹水,幾乎沒有怎麼醫治就死了。仔細算來,即便不算曾祖母作為童養媳的時間,曾祖父和曾祖母在一起也有大約五十年的時間,而且這是中國最動盪的五十年,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土地改革、大鍋飯、三年自然災害、***、改革開放,想來風風雨雨,此間也定有無盡的辛酸吧。

曾祖父死後,曾祖母又在世間平平安安生活了二十年。曾祖母身體還算健朗,並無大的疾病,歲月靜好,我有幸在她生命最後的十五年裡與她相伴。我現在對她的記憶是,滿頭銀髮,駐個柺杖,頂個黑色頭巾,會做衣服,愛曬太陽,有個紅色的小葫蘆,裡面盛著她愛喝的白酒。

曾祖母在世的時候,堂哥已經有了孩子,如此,我們家族五世同堂,實在難能可貴。曾祖母作為家族裡最長輩的人,在上面守護著她的滿堂子孫。

後來,在我十五歲生日快要到來的時候,曾祖母在一個秋天去世了。曾祖母死後, 家裡人把曾祖父的墳墓挖開,一劈兩半,將二位老人合葬了。

人們都說,曾祖母和曾祖父永遠在一起了。

補充糾錯
下一篇: 離別,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