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們學校校長在早上說:“從今天開始我校不準在學校外買零食吃,我校在門口安了攝像頭,被值周老師發現和攝像頭拍到,零食要被沒收,並要扣掉紀律0.5分。”
我曾在電視上看:近兩年工商局、消費者協會在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的專項活動中發現,一些中小學校及周邊地攤、流動攤位出售的小食品許多都是不合格產品。這些小食品,尤其是各種兒童即食食品,要麼是衛生指標不合格,細菌超標;要麼是濫用新增劑類化學物質;要麼是變質、過期食品。同時,學校及周邊地攤、流動攤位在出售食品尤其是醃製、油炸食品時使用廢舊報紙、雜誌包裝,這不僅造成食品的鉛和多氯聯苯的汙染,而且汙染環境。
我在此忠告廣大中小學生,不要購買膨化食品、果凍、糖果、蜜餞、醃製、油炸等學校及周邊地攤、流動攤位出售的小包裝或散裝兒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