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初的琉球海面暗流洶湧。剛剛承繼大清帝國大統不久的新皇帝的雷霆手段,讓他很快在沿海區域樹立起了威權。
先是將浙江巡撫福松調整,改由自己親信的覺羅吉慶擔任,再是給予福州將軍更大的海上事務許可權,讓福州將軍魁倫同時署理閩浙總督。他調看了太上皇數十上百件關於海上事務的硃批,多為免除琉球船隻稅務及給予琉球災民風災撫卹等事務,太上皇依例批示“知道了”。照理這些事務當屬難免,也是帝國恩遇之必須,但嘉慶對海上洋盜及匪賊蜂起的情形其實早有耳聞,閩浙地方官或許早已經諳熟了對太上皇“報喜不報憂”的心態,數十年間從未有一紙奏聞,而精明的太上皇也繼續心安理得地做他的太平天子。從兩江而至琉球海域,多年來的風平浪靜,讓舉國上下處在一種幻境之中。
年輕氣盛的嘉慶皇帝知道,是到了需要戳破這個幻境,理性面對的時候了。
1796年的正月剛過,他就給覺羅吉慶和魁倫下了一道密旨,緝拿為患海上多時的盜首林發枝及王流蓋等眾。此兩盜首海上作亂多年,搶掠官米,劫奪炮位,甚至登岸拒捕,十分猖獗。多年經營,勢力日盛,當然危害也日大,不趁早緝拿,恐將為患海疆。
覺羅吉慶和魁倫遵旨即辦,以極高的效率和雷霆的手段,嚴令舟師加強偵探,對其他盜賊也形成了強大的震懾作用。
《清實錄·嘉慶朝實錄卷五》記錄了嘉慶對這次緝盜相關人員恩賞的手諭:“獺窟舵著賞給守備職銜,並賞戴藍翎,仍賞大緞二匹,用示獎勵。”至摺內所稱“該匪等請出洋緝捕”,現在擇其強壯勇往者,令跟隨官兵緝捕,此或一法。但宜倍加慎重,不可稍存大意。
用盜緝盜,這是嘉慶首捷之後採取的辦法。但很明顯,他對這個險招還是拿不準。在給魁倫等人的手諭中,他又說:
“(獺窟舵)如能將林發枝擒獲獻功,固當格外優賞……將來捕盜事竣,此等投出之人,豈能日久官為廩給,或令其散歸本籍,各謀生業,或令其當兵,以免伊等乏食,又致故智復萌。總之宜散不宜聚,方為妥善。”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嘉慶的海上緝盜就此全面展開。不獨琉球海峽,廣大的兩江區域、寧臺洋麵一帶也陸續展開全面緝盜。嘉慶元年2月,魁倫奏報,在寧臺洋麵疊次拿獲匪船,並生擒盜匪。魁倫力舉守備蔡得耀、千總常遇恩此次拿獲洋匪甚屬奮勇,應出缺升用。嘉慶龍顏大悅,在魁倫的奏章邊硃批:“此二人可嘉之至,另有旨。”
至當年9月間,海盜陳亞添、黃冠右、謝亞三及一眾洋盜俱各緝拿歸案或伏法。11月,洋盜梁得光率眾投首,呈繳器械及其船隻。據浙江巡撫玉德所奏,梁得光此次夥同25名同夥投首,送回11名被擄難民、大小炮5門、刀槍等器械29件、火藥一匣、鉛子十八夾及盜船一隻。從規模上看,當屬小規模海盜,和首緝的王流蓋及投首的獺窟舵的規模自是不可同日而語,這也說明一年來的嘉慶海上緝盜已經頗有成效。
嘉慶二年初,捷報陸續傳來,海盜謝鬱洪拿獲;1月24日,拿獲積年著名盜首大辮貴;28日,海盜謝玉祥被拿獲;7月,著名盜首林發枝(後改李發枝)因圍剿嚴密、勢已窮蹙而帶領盜夥130餘人投首。對於李發枝這個海盜首惡的處置,魁倫在他長達6頁的奏摺中表明“臣實未敢擅便”,只“不露聲色當堂賞給李發枝銀牌衣帽並賞給外委頂戴,以示不疑,並安眾心,暫時留於閩省,伏候諭旨遵行。”
對李發枝的處理,頗見嘉慶的手腕和智慧。或許隨著親政日期的臨近,他最大的政治壓力已經轉移,對海上緝盜事務的關心已大不如前。另一方面,經由兩年時間的大力緝捕,海上漸歸平靜。因此,懷柔政策是他最好選擇。嘉慶二年7月23日,嘉慶頒佈諭旨:“賞投首洋匪林發枝七品銜來京安置,夥盜分別安插如例。”林發枝(即李發枝)也從此洗心革面,報效朝廷,並屢立新功,後升至千總(正六品),比投首後嘉慶賞賜的從七品銜上升了一級,從海盜而成為帝國武官,人生從此改變方向。
但明面上的海上緝盜大業還是要繼續。隨後,嘉慶又給魁倫下了一道諭旨:“閩省洋麵,自李發枝投首後,較前已漸寧戢;著傳諭魁倫,仍督飭在洋巡緝各鎮將嚴密緝捕,以靖海疆,不可日久生解。”
至嘉慶五年,除洋盜蔡牽與嘉義縣洪四老聯合繼續作亂之外,海上逐漸平靜。靖海得力幹臣魁倫丁憂,新的閩浙總督玉德和浙江巡撫阮元等負責海上緝盜事務大臣,看上去不如他們的前任那樣,要頂著巨大的壓力緝拿海盜。然而,新的亂象又在海上出現。嘉慶六年十一月發生在海上的一樁命案,還是讓舉國上下頗為震驚。
嘉慶六年正月初八,年還沒有過完,上海某商船遭遇颱風,漂至琉球地方。該船水手程朝中多次上岸,騷擾調戲婦女,受到同船夥伴的阻撓和訓斥,程朝中同夥報官,又擔心他們返鄉後向船主舉報,遂生滅口之念,於二月初九夜將同船水手秦效山、陸信達、周寅、高正元四人用斧頭砍死,被人發現後,程朝中又將曹鶴林、張發林、秦魁、張增四人押在頭艙,砍破船底,意圖溺斃眾人。幸得另一船員黃髮林負傷挑落舢舨小船登岸呼救,四人才得活命。由於性質惡劣,影響甚壞,程朝中被凌遲。
嘉慶後期,直至道光年間,清朝的海上匪盜已基本被肅清,帝國面對來自海上的壓力,已從盜匪的海上劫掠作亂,變成了列強的海上拓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