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寄亦稱“花詭”、“鐵(貼) 腳詭寄”。明代糧戶將田地詭稱屬於他人,藉以逃避賦役的一種辦法。明代仕宦和坤衿人家可免雜役,後來這種特權擴大,所有徭役均可優免。無優免特權的多田糧戶就將田地寄在鄉宦、舉監、生員、吏丞、坊長、里長甚或灶戶等名下名“詭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