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傳》記載了岳飛自20歲從軍,到39歲遇害,戎馬一生,戰鬥在抗金的最前線。他以收復失地為目標。他領導的岳家軍紀律嚴明,驍勇善戰,沉重地打擊了南侵的金兵,是愛國的學習典範。
岳飛廉潔正直,不謀私利。他曾說:“文臣不愛錢,武將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在那時像這樣正直的官員是十分罕見的。
紹興十一年十月,宋金達成和議,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投入監獄中,大理寺內,御史中丞相何鑄見到岳飛背後的“精忠報國”的刺字,大呼:“強敵未滅,誅殺大臣,絕非社稷長久大計。”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高宗下旨,賜死岳飛,當年岳飛39歲。
我合上《岳飛傳》後,黯然淚下,岳飛一個精忠報國的君子,卻被秦檜這個小人所殺害,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