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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鶴亭記

  熙宁十年秋,彭城大水。云龙山人张君之草堂,水及其半山。明年春,水落,迁于故居之东,东山之麓。升高而望,得异境焉,作亭于其上。彭城之山,冈岭四合,隐然如大环,独缺其西一面,而山人之亭,适当其缺。春夏之交,草木际天;秋冬雪月,千里一色;风雨晦明之间,俯仰百变。

  山人有二鹤,甚驯而善飞,旦则望西山之缺而放焉,纵其所如,或立于陂(bēi)田,或翔于云表;暮则傃东山而归。故名之曰“放鹤亭”。

  郡守苏轼,时从宾佐僚吏往见山人,饮酒于斯亭而乐之。挹山人而告之曰:“子知隐居之乐乎?虽南面之君,未可与易也。《易》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 《诗》曰:‘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盖其为物,清远闲放,超然于尘埃之外,故《易》《诗》人以比贤人君子。隐德之士,狎而玩之,宜若有益而无损者;然卫懿公好鹤则亡其国。周公作《酒诰》,卫武公作《抑戒》,以为荒惑败乱,无若酒者;而刘伶、阮籍之徒,以此全其真而名后世。嗟夫!南面之君,虽清远闲放如鹤者,犹不得好,好之则亡其国;而山林遁世之士,虽荒惑败乱如酒者,犹不能为害,而况于鹤乎?由此观之,其为乐未可以同日而语也。”山人忻然而笑曰:“有是哉!”乃作放鹤、招鹤之歌曰:

  鹤飞去兮西山之缺,高翔而下览兮择所适。翻然敛翼,宛将集兮,忽何所见,矫然而复击。独终日于涧谷之间兮,啄苍苔而履白石。

  鹤归来兮,东山之阴。其下有人兮,黄冠草屦,葛衣而鼓琴。躬耕而食兮,其馀以汝饱。归来归来兮,西山不可以久留。

  元丰元年十一月初八日记 《放鹤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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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
蘇軾
蘇軾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鐵冠道人、東坡居士,世稱蘇東坡、蘇仙。漢族,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欒城,北宋文學家、書法家、畫家。

嘉祐二年(1057年),蘇軾進士及第。宋神宗時曾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臺詩案”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宋哲宗即位後,曾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並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黨執政被貶惠州、儋州。宋徽宗時獲大赦北還,途中於常州病逝。宋高宗時追贈太師,諡號“文忠”。

蘇軾是北宋中期的文壇領袖,在詩、詞、散文、書、畫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其文縱橫恣肆;其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其詞開豪放一派,與辛棄疾同是豪放派代表,並稱“蘇辛”;其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與歐陽修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蘇軾亦善書,為“宋四家”之一;工於畫,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等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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