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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真德

金真德

唐代
唐朝貞觀21年,金真德被封為柱國、樂浪郡王、新羅王。(武德7年,唐高祖冊封金其平為柱國、樂浪郡王、新羅王;貞觀9年,唐太宗封金善德為柱國、樂浪郡王、新羅王,)她送其弟妹到長安留學,唐太宗賜《晉書》給他們。永徽元年,金真德作五言詩,並織於錦上送於唐高宗。永徽三年金真德死亡,唐朝設靈堂致哀。事蹟據《舊唐書·新羅傳》。《全唐詩》存詩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