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克,是英文“Tank”的譯音,其原意被譯為火炬。此武器被人們稱為“陸戰之王”,它是一種能把火力、防護和機動力集於一體的重型陸戰武器,在其問世以來的80多年中,單憑它一身鋼筋鐵骨、強大的火力以及優越的機動力在陸戰場上盡顯風姿,並獲得了“陸戰之王”的美稱。
坦克按其主要部件的安裝,通常被劃分為操縱、戰鬥、動力以及行動4個部分,其中行動部分被安裝在外面,其餘的3個部分,在其組成裡分別被稱做駕駛室、戰鬥室和動力室。坦克裡面通常乘坐著車長、炮長、彈藥裝填手以及駕駛員共4位,其專業統稱他們為乘員。但由於各個室內部的空間都很小,不僅要乘坐車長、炮長、裝填手和駕駛員4名乘員(裝有坦克炮自動裝填機的坦克,沒有裝填手),而且還要安裝許多裝置,所以對於裡面的佈局來說必定十分緊湊。
說起坦克的行駛速度是60千米/小時,最遠行程約650餘千米,其最大爬坡約30度,且可越過寬3米的壕溝,翻過高為1.2米的垂直牆,涉水深度為1.5米,潛水深度為5米。坦克具有火力強大的特性。除裝有1門火炮外,而且還裝有高射機槍、並列機槍以及航向機槍,其攜帶炮彈的數量為40~60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