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5月9日下午,我將自己的馬6停在路邊綠化帶旁,和女友坐在車裡聊天(當時真的只是聊天),突然有個男子拉開車門坐進來。
“幹什麼?”我問。
“沒看出來嗎?綁架!把錢和手機掏出來!”男子掏出一把刀,抵在我胸前,惡狠狠地說。
“還真沒看出來。從法律意義上說,綁架是指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或者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為。當場叫人家把財物拿出來,這不叫綁架,叫搶劫。”
男子一愣,隨即說:“成,就按你說的辦。打電話給你家裡人或朋友,叫他們送10萬塊來!”
“你這話就不對了,對被綁架人安危憂慮的人,這並不能和家人朋友畫等號,有些家人視同陌路,有些朋友背後插刀,打電話去不是白打嗎?”
“那……對你安危最憂慮的人是?”綁匪(我想現在可以稱他為綁匪了)問。
“這還用說,當然是我女朋友。”我指指身邊的女友。
“你拿10萬來贖他!”綁匪把刀在我女友臉前晃了晃。
“她不也被你綁架在這裡嗎,哪裡去拿10萬呀?”
“對啊。”綁匪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皮,然後對我女友說,“那你給肯為你出錢的人打電話!”
“那個人就是我呀。”我說。
綁匪呆住了,看看我,又看看我女友:“那怎麼辦啊?”
“好辦啊,如果我女朋友在別處,就有個對我安危憂慮的人可以給你籌那10萬了。”我指點他。
綁匪沉吟半晌,對我女友說:“好,你走。記住,不準報警!”
等女友進入安全地帶,我哈哈大笑起來:“哈哈,你真傻啊!”
“傻?她敢報警我就要你的命!反正老子豁出去了。”
“不是啊,我是笑你為什麼有20萬不賺,只要10萬呢?”
“嗯?”
“你想想,讓我女友去拿我的10萬贖金,我去拿我女友的10萬贖金,加起來不是有20萬了嗎!”
綁匪恍然大悟,一拍大腿:“哎呀,媽呀,對呀!我咋就沒想到呢!大哥,你對我太好了。我綁架你,你咋還好心給我出主意呢?”
“這年頭,掙點錢,大家都不容易啊。”
綁匪熱淚盈眶,要握我的手,突然縮回去:“不對,你們都走了,我綁架誰去?”
“我們不是已經被你綁架了嗎?”
“是啊,但是……”
“還但什麼是啊,這裡不還有輛車嗎?光這車也不止20萬呀!”
“大哥,您可別忽悠我,車這玩意兒我不懂,真值那麼多錢?”
“這車剛買的,發票在身上呢。”我把發票遞給他看。
“媽呀,25.5萬!大哥,您真夠實誠。您就放心去吧,我在這裡等您,保證不把您的車開走,咱們不見不散。”
“好,不見不散。”
一個小時後,我們在派出所見面。綁匪哭喪著臉:“大哥,早告訴我您是哲學博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