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鎮姑娘

[ 現代故事 ]

1、相戀

如果我的生命剩下最後一點回憶,我希望我不是記得那個夜晚。

那個夜晚是漆黑的,月光微亮,晚風清涼。我攙扶著子傑從小酒館裡走出來。他靠在我的身上,撥出的溫熱的氣息在我的耳後盤旋,我沒有看他,卻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乾淨地流淌在身上。

忽然,他停住了腳步,我們站在那裡僵持著。過了好一會兒,他直起身面對著我,低聲說:“小如,你好漂亮。”說完後他低下頭來吻我。我不敢睜開眼睛,我很猶豫,但是又很快樂。我偷偷看著他,他微笑著,看起來似乎清醒了,又似乎是醉得更厲害了。

我們肯定愛上過對方。

子傑到我們這小鎮上來,已經有不短的時間。起初他住在臨街的小旅館裡,白天出門到各處走走,最常去十年前重建時保留起來的舊民居和後山。鎮上的人對這個不速之客起先還好奇地討論過一陣子。慢慢地,也就不再留意。他來晴天小屋那天下了雨,我隔著窗玻璃,眼看著他在一片雨幕中走來,溼氣濛濛,好像不真實的鉛筆畫。

“可以進來喝東西嗎?”他敲著門問,外套包裹著他的相機。雨聲幾乎把他的聲音淹沒了,我開啟門讓他進來,告訴他可以在這裡避雨,但是今天不營業。

“奇怪,這是為什麼?”他接過毛巾擦拭身上的雨水,動作很文雅。在這小鎮上,人們彼此熟悉,言語與動作往往是充滿親暱的粗暴,於是我不由得注視著他,被他的文雅所打動。

我對他說:“這是晴天小屋,只有在晴天的時候,我煮茶,賣棒冰,烤蛋糕,下雨天我便休息。”

“有意思。”子傑說,他在笑,露出一整排潔白的牙齒,“你是這鎮上最有情調的店主,我喜歡這家店。”

我向他道謝,感到窗外的雨聲漸行漸遠。第二天,如同我期待的,子傑又來了。

“段小如,是晴天。”他站在門口快樂地大聲說。我請他進來,煮了茉莉花茶給他喝。他選在窗邊的桌旁坐下,對我說:“我去打聽了你的名字,段小如,別走開,我們聊聊,行嗎?”

大概從那天開始,我們的關係逐漸親密起來。

他說他是來自城市的考察員,而我說我是生活在這小鎮裡的一個普通人,我們的背景大相徑庭。他喜歡問我關於小鎮的事情,也時常聊到我自己,他常問十年前的我是如何,現在又如何。

也許他向來是善於傾聽的人,在交談中,表情始終溫和,講起話來神色親厚。我們的交談過程總是愉快的,彷彿彼此間會有說不完的默契。

這天,當他微笑著說出與我意思相同的話,我頓時心生驚怖,著實不瞭解他如何這樣瞭解我。

有一日雨天,他跑來,彷彿下定了決心一般對我說:“小如,讓我為你拍張照。”

坐在窗下,我微微側過臉去。藍色的長裙迤邐到地板上。那一瞬間我是相信他的,因為他的聲音因為激動而開始顫抖,他端著相機拍了一張又一張,當他靠近我來拍近景的時候,雨下得更大了,房間內暗影浮動,靜得能聽見人的心跳。他終於忍不住吻了我。我沒有拒絕他,只是感到驚異。他低下眼睛說:“之前我從不給你拍照,是因為害怕不能控制自己。”

那天過後,我們再不能假裝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了,子傑搬來了晴天小屋與我同住。當下雨天的時候,我們就一同在鎮上到處走走。晚上去小酒館裡吃飯喝酒。

日子像白水一般嘩嘩流過,幾天後,直到我開啟他的手提箱,開啟他的資料夾,才彷彿大夢初醒,在亮烈的日照下料想起沒有希望的未來。

一天清晨我問他:“你要什麼時候回去?”

他困惑地看著我,問:“你要我回到哪裡?”

我說:“是城市,那裡才是你的家。你來到鎮上考察,總有一天需要回去。所以我便問你,是哪一天?”

子傑直起身,沉默了一會兒說:“並不清楚,還要看。”

我又問:“你來這裡,究竟是考察什麼,你可要告訴我。”

看見我嚴肅的神情,子傑笑了,他說這些事情,不許我掛心。

然後我們心領神會一般地看著彼此笑起來,都不再提這事情了。

子傑從未放棄他的調查,我看見他把拍到的舊民居的照片攤在桌上反覆地觀察,我看見他在晴天小屋外面的大樹下表情嚴肅地講電話,我看見他的小皮箱裡有一沓沓的檔案,一張張的剪報,開啟那些剪報,我就明白他在做什麼了。

這天暮色漸近,我鎖好店門,走進房間,他已回來了,坐在椅子上小憩。我沒有開燈,叫他一聲,把拿到的剪報放到他眼前。他一驚,繼而振作起來,抓住剪報冊激動地說:“你、你怎麼動我的東西?”

“十年前的滅門案,來斷案的,探長?”我冷笑。

“不,我不是。”他慌忙解釋,優雅消失殆盡,“我不是想來調查些什麼案子,我只是做普通的地方考察……”

我在他面前坐下,黑暗讓我感到安全,就在黑暗中,我們對峙著,我開口:“你可以繼續欺騙我,繼續憑藉接近我來打聽鎮上的事情,你也可以選擇坦白。如果你對我……”

“我對你是認真的。”子傑說,“你肯信我嗎?”

看見他有些央告的神色,我心中流過一絲猶豫,片刻我才回答:“是的,我信。”

“即便所有人都不信?”他微微探身過來,在漆黑中凝望著我。

“即便所有人都不信。”我說,“我也信你,對我說吧。”

2、舊案

十年前的三月初一,雨。大雨從清早一直下到入夜,嘩嘩的雨聲和矇矓的雨幕可以掩蓋很多東西。就在那天,住在東街33號的陳猛一家五口被殺,血水從堂屋流到大門的石階上,被雨水洗刷成詭異的淺紅。

整整一個月的時間,那條街上都瀰漫著血色的光影。難以想象剛搬來鎮上不久的陳猛一家是與怎樣的惡鬼進行了艱難的搏鬥後紛紛倒在血泊之中的。

陳猛睜大了的雙眼,成為了鎮上親眼見過屍體的人們的談資。他們瑟縮著,帶著恐怖又好笑的神情,反反覆覆講述陳猛臉上的不甘與仇恨,彷彿篤定陳猛會做一個冤魂一般。

孩子們聽聞這些,往往會帶著好奇而無知的眼神,又害怕又不知所以地笑鬧起來。但那些笑聲也是陰森森的,在初春的風中顯得格外可怖。

慢慢地,約定俗成一般,命案無人再提。鎮上的派出所有人來了,縣裡面的警察局有人來了,記者們也都來了,但是他們很快又都走了。

雨水已經沖刷掉能夠採集的證據,陳猛一家又無其他親屬,沒人追究,事情就這樣放下了。鎮上的人都勸自己這是噩夢一場。新上任的鎮長忙著搞重建,把整個鎮帶入了一個忙碌建設的時期,可陳猛家的房子,因處於老街區,被劃分為需要保護的專案,至今仍矗立在東街33號,帶著獨特的印記,成為小鎮一個傳說。

對我來說,這件事發生在15歲的時候,尤其印象深刻。子傑最先問起我有關過去的事情,我時常想起,只是有意避開罷了。後來一次,我忍不住談及,也只是寥寥數語,並未說到詳情,沒有想到他所在意的是這一件事。

“當年有過一個目擊證人,現在應該還在小鎮,我來做深度採訪,說不定可以寫本書。”子傑說,“可是在這裡呆了這麼久,始終沒有一點線索。鎮上的人像是統一口徑了一般,問到這件事都說不知道。報社裡一直催,甚至懷疑是不是我編造出來的目擊者,可要我怎麼辦?”

“你是記者?”我問,“已經過去那麼久了,你想要寫這件事?”

“我已無前途可言。”子傑起身開了燈,“我一連幾周都沒有上稿,想了許久才選這個題材。如果沒有結果,我的工作也就丟了。然而重要的是,我相信我能憑藉寫這個來獲得成功,你有想過嗎小如?也許因為這一篇文章,當年的案件能夠水落石出,兇手能夠落網。”

“你的調查不會有結果的。”我說,“什麼目擊證人,恐怕是道聽途說。”

“是真的。”他有些激動了,抓住我的肩膀,“別人不信,你怎麼能不信?我查遍了現有的全部材料,當年真的有一個目擊證人,她有去警局做筆錄,但是因為年齡小,又受到驚嚇,說的證詞很含糊,沒有被採納。可半年前她又找去警局,想要撤銷之前的口供記錄。我不知道她這麼做的原因是什麼,但是我查到了那家的住址,那家就在……”

“就在西城15路21號,就在你的腳下,當年的目擊者長大後就在這裡開了一家小店,因為那個雨夜的陰影,她從來不敢在雨天營業。她現在就在你面前。”我推開他的雙手,直直地看著他,“你究竟當初為什麼找來?別告訴我你不知道,我就是那個目擊證人!”

夜晚,開始下雨了,我們坐在蒼白的燈光下,沉默著不作聲。窗外淅淅的雨聲讓我心焦,我站起身走向廚房,背對著他說:“餓了嗎?我來煮東西吃。”

子傑沒有說話,只是走上前來,在背後摟住了我。他的下巴抵著我的臉頰,我覺得我眼淚要掉下來了,我說:“你要靠近我,瞭解我,利用我。我知道了。”

“可是我愛上你了。”他說,每一個字都無比清晰,一下下敲在我心上,“當我知道你就是我一直想要找的證人,我欣喜若狂。跟你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我假公濟私。我是要靠近你,寫出當年的真相。可是現在我才知道,一旦靠近就不能離開。”

“當年的事情我已經全部忘記了。”我哭著說,“你還是走吧。”

他的語氣堅定地說:“可你為什麼時隔十年還要特地跑去縣裡的警局要求撤銷記錄?你一定是想起了什麼。相信我小如,我知道你心地善良,這麼久以來的日日夜夜,你一定沒有任何時候不去回想當年你所看見的每一幕。折磨自己太痛苦,讓我幫你,我們把真相找出來。”

迴轉身看著他,我幾乎能確定他心中的執著。可以信任他嗎?我默默地想,沒有人告訴我答案。這許多年來,我早已不能相信任何人。

當子傑確定了我的身份後,他的調查工作就更加緊密地進行起來。第二天一早吃飯的時候,子傑便迫不及待地對我說:“開始吧,我們來談一談當年的事情,把你記得的細節全都告訴我。”

“今天是晴天。”我說,“晴天小屋要營業,我們可以晚上再談。”

“今天可以關店,人命關天的事情難道還不及你的生意?”他的語氣不容置疑。

我很憤怒“:這樣的口吻,是命令嗎?我早說了,我已經忘了。我什麼都不想談。”

“小如,我不是命令你。”子傑恢復了慣常溫和的語氣,“你不要耍孩子脾氣,你肯定記得很多細節,我也不逼你,來,慢慢告訴我。”隔著桌子,他來拉我的手。

我偏過頭,沒有躲開。

此後的幾天中,我們每天都會抽出一段時間來談及當年的兇殺案。按照書上的方法,子傑反覆地嘗試著讓我情景再現。但最初與他交談時的親切舒適已經蕩然無存,更多的時候我感到害怕。

每當回憶到關鍵部分,恐懼感無以復加,我常常尖叫著捂住眼睛跑開,躲在洗手間,看著鏡子裡的自己,蒼白,發抖,雙眼無神,我忍不住流下淚來,我想我這是為什麼啊。

本來我以為已經十年過去,只要去警局裡撤銷記錄,這件事情就可以離我遠去了,我再不用經受它帶給我的陰影與折磨。沒想到,我的這一段愛情,居然逼迫我重回那些恐怖的經歷。我需要之前平靜安寧的生活,我需要離開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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