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實是一家公司裡的小職員,最近老丈人說要配臺電腦用來炒股,可把他愁壞了。老人家電腦使用率畢竟不高,買新的划不來;給舊的吧,手邊又沒閒置的。
妻子小芳給陳實出了個主意:“你的辦公電腦不是可以申請‘報廢回購嗎?你搞回來應付一下我爸唄!”
陳實一聽,倒是個辦法,但實際操作有點困難:公司規定,員工電腦滿五年可以申請換新,但大多數同事都是等用到七八年了,才提交申請,自己的電腦用了剛滿五年,實在不好意思開口啊!
小芳把嘴一嘟:“這麼點小事也辦不好?”
陳實把心一橫,得,就這麼辦吧!第二天,他來到公司後勤部,辦理回購電腦的手續。接待他的鄭大姐,一邊例行公事般地開著單子,一邊陰陽怪氣地嘀咕了一聲:“換得可真勤啊!”陳實一聽,臉頓時紅了,只顧埋頭填單子,也沒多回應。最後,他按公司規定,花了500塊錢買下了那臺舊電腦。
下班後,陳實把電腦擦了個鋥亮,然後抱著下了電梯,臨到出門時卻出了岔子,值班保安老何將他攔住,問道:“你的放行條呢?”
陳實一頭霧水:“放行條?”
“沒有放行條,是不能讓你把辦公裝置搬出去的。”
陳實暗暗叫苦,只好打電話找鄭大姐。鄭大姐不冷不熱地回道:“你這情況有點難辦。”原來,這小條子的辦理流程相當煩瑣,需要鄭大姐上報後勤部經理,然後由經理上報主管領導,主管領導再上報公司二把手王總,簽字才有效。平時都是好幾個同事“組團”辦理回購手續,然後統一找領導簽字的。現在他一個人做“出頭鳥”,用鄭大姐的原話說:“為你這點小事麻煩王總,你我都少不了被罵!”
鄭大姐結束通話了電話,陳實像洩了氣的皮球,只好硬著頭皮掏出工牌跟老何解釋:“你看這電腦標貼上寫著名字,跟我工牌上一樣,說明我就是使用人。這電腦使用年限已經超過五年了,比廢鐵也貴不了多少。我們公司開’放行條太麻煩,能不能通融一下?”
老何連連搖頭:“聽說最近這大樓裡有人偷電腦,所以抓得嚴。沒有放行條,除非我沒看見,否則說破天去都沒用。”
得,陳實只能把電腦搬回辦公室,空手回了家。小芳聽了來龍去脈,忍不住把陳實數落了一番,緊接著又像發現了什麼盲點:“等等,你剛才是不是說,只要保安沒看見就行?”
“是有這句,怎麼了?”
小芳說:“沒看見,就不用擔責唄。咱也別為難人家,選一條保安看不見的進出通道就是了。”
陳實靈機一動,保安看不見的通道還真有。公司大樓有臺貨梯,直達負一樓停車場,到時候把電腦裝進後備廂,開車透過崗亭就行。
這麼一想,陳實跟發小借來一輛二手車,開進了公司停車場。他特地選了下班以後人比較少的時段“行動”,但還是在電梯間碰到了熟人。熟人寒暄道:“搬電腦?”
“嗯,到了報廢年限,買回去給老人家用。”不知為何,陳實解釋起來有種做賊心虛的感覺,總覺得對方在明裡暗裡地打量他。
電梯經過一樓時,熟人要下,門開了,陳實一陣緊張,因為老何平時也會四處巡視。這不,老何還真遠遠地朝貨梯這裡望了一眼,陳實下意識地擋住電腦,心也提到了嗓子眼,幸好電梯門很快合上了。
好容易到了停車場,陳實把電腦裝進後備廂,這才鬆了一口氣,他給自己鼓勁:沒關係,我又不是偷……陳實發動引擎,把車開到了崗亭處。出口路窄,他拿到駕照後很少開車,又加上心裡忐忑,車沒擺正出不去,剛準備倒車,一不小心和快遞小哥的車碰了。本來質量就不行的破二手車,“啪”的一下,後備廂門彈開了。
老何從樓裡趕出來處理事故,餘光一下子就瞄到了陳實的後備廂,他很快就明白怎麼回事了。
老何鐵面無私:“不好意思,沒放行條,還得請你搬回去。”
陳實好說歹說,沒辦法,電腦還是搬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