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禍的石子

[ 現代故事 ]

這天放學後,小明走在回家的路上,這時,有個叫吳雲的女子,騎著電動車從他身邊駛過。由於車速很快,有顆小石子被車輪一碾,猛地從地上彈起,正好砸在小明的頭上。

小明的腦袋頓時血流如注,疼得他“哇哇”直哭。吳雲聽到動靜回了頭,一見這情形,發現是自己闖的禍,便趕緊下車,把孩子送去了醫院。????

所幸小明經過醫生及時救治,傷口的血很快止住了,傷口縫針後,還做了其他檢查,也沒有什麼大礙。

吳雲很是內疚,覺得這事的確是自己的責任,所以答應小明的家人,由她承擔全部的醫藥費,共計3000元。

第二天,廠裡的同事看吳雲一副有心事的樣子,就問她怎麼了。吳雲實在憋不住了,就把賠償醫藥費的事說了,還說其實她自己手頭也不寬裕,她的母親病重,正是用錢的時候。昨天出事時,自己車速快了些,也是因為急著去探望母親,沒想到會出這檔子倒黴事,3000塊錢,對她來說,用處太大了,這麼一眨眼就沒了,心裡不免憋屈。

同事一聽,又仔細問了問當時的情況,然後想了想,說:“要我說,那些石子才是這起意外事件的禍根,公路上怎麼會有石子呢?有可能的話,你應該去查一下那些石子的來路,說不定事情會有轉機,你也不用賠償了。”

吳雲覺得這話有道理,立馬決定回到事發現場去看一看。

本來以為要查到那些小石子的來路肯定不容易,沒想到經過現場察看,吳雲很快有了收穫。

出事的路段西面,有一戶人家正在造房子,據說房主叫老關。聽附近的人說,馬路上那些撒落的石子,就是老關家運砂石料時掉落下來的。

吳雲找到老關,向他說明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老關聽了,聳聳肩,說:“就算馬路上那些石子是我家的,又怎麼樣呢?你來找我,是啥意思?”

吳雲聽老關語氣不善,心裡更不痛快了,她挺了挺背,嚴肅地說道:“說起來,正因為你沒有及時清理那些石子,我騎車經過時,才釀成了事故。所以我認為,你也需要負一定的連帶責任,承擔一部分的賠償費用。”

老關一聽這話,立馬瞪了吳雲一眼,惡狠狠地說道:“你做夢吧!是你騎車傷了人,關我什麼事?你要真有理,就告我去,不過我醜話也說前頭,這事,就算是天王老子要我賠,我也不答應!”???

吳雲實在氣不過,還真的去法院告了老關。讓她鬆了一口氣的是,最終,法官在調解時認定:因為掉落在公路上的石子沒有及時清理,所以埋下了安全隱患。吳雲騎車經過,致使石子砸傷小明這件事,老關有責任,也有過錯。

最後,法院支援了吳雲的訴求,老關承擔連帶責任,須承擔部分賠償費用。

律師點評:

故事問題,即過錯責任的法律後果。

法律規定,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即過錯責任原則。如行為人具有故意或者過失的,就應承擔侵權責任。

故事中,小明被吳雲騎著電動車碰到的石子彈傷,其根本原因是老關家運砂石料後,沒有及時清理掉落在馬路上的石子。所以,對造成小明受傷的後果,老關顯然有過錯,儘管不是故意,但過失客觀存在,老關則理當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補充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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