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樁命案
暑假的一個早晨,七年級“小福偵探社”社長趙續堯和李青叔叔在村後跑步,回到村口時,忽然聽到有老人的哭聲。
耳尖的續堯聽出來了,是腿部癱瘓的王婆婆的聲音。李青是她的侄子,他跑過去才知道,堂嫂蘇梅慘遭殺害,堂哥李大山卻不知去向。
警察偵查後,發現蘇梅脖子上有刀口,地板上還發現了三個血鞋印。刑偵隊趙隊長來到王婆婆跟前,剛要問話,王婆婆哭著說:“蘇梅是大山殺的,我養了個逆子啊!”
原來,凌晨3點時,風雨交加,王婆婆正在屋裡睡覺,忽然院裡傳來一個聲音:“婆婆,大山要殺我啊……”王婆婆驚醒後細聽,除了暴風雨聲,再沒其他聲音。王婆婆沒手機,無法報警,只好使出渾身力氣才從床上下來。婆婆住在西屋,離堂屋有段距離。她拖著泥水爬到堂屋,卻見兒媳躺在血泊中,大山也不見了。
難道大山畏罪潛逃了?然而,當天中午,警方在西山的山崖下發現了大山的屍體。他的白T恤上有不少血跡,旁邊還發現一把月牙形的匕首。這下村裡人議論開了,都說大山是畏罪自殺。
第二天一早,法醫的鑑定結果出來了:蘇梅的死亡時間是凌晨3點前後;李大山的死亡時間大約是清晨5點,他的白T恤上的血跡是蘇梅的;臥室現場血鞋印為43碼,和大山所穿鞋的鞋碼、花紋都相同;西山下發現的匕首的刃和蘇梅的傷口也吻合,匕首柄上有大山的指紋。
“果真是大山叔叔殺了蘇梅嬸嬸?”續堯疑惑地問爸爸,他爸爸趙隊長正是負責這一案件的警察,“如果大山叔叔要自殺,完全可以在現場進行,何必費力去跳崖?從這裡到西山不到半小時,在凌晨3點到清晨5點這兩個小時裡是不是發生了什麼?”
趙隊皺起了眉頭,心說:案情看來沒那麼簡單。於是,他帶著續堯再次來到王婆婆家。王婆婆正傷著心,李青和幾個鄰居也在寬慰她。趙隊坐下後,便開門見山地問:“事發前一天晚上,大山都做了什麼事,跟誰在一起?”
王婆婆說:“事發前的晚上,大山和蘇梅為生活瑣事吵了幾句。大概晚上9點,李青過來勸了一會兒,就回去了。我看他倆不吵了,就讓大山把我扶到西屋睡了。”
李青接著說:“我勸完就回家了,不久大山哥來敲門,他提著兩瓶酒和幾個菜,說心煩來找我喝點兒酒。喝到晚上11點多,嫂子打電話來,大山哥沒接就關機了。零點過了,大山哥才晃晃悠悠地回家了,我也喝多了,就沒送他。”
老人抹著眼淚道:“夜裡1點左右確實聽到了門響,大山還跟我打了聲招呼說回來了,之後就再沒聲音了。我想他們都去睡了,懸著的心才放下。”
回警局的路上,趙隊到最近的小賣鋪核實,那晚大山確實來買過兩瓶白酒和幾個冷盤。趙隊一時無話,兒子續堯卻閃出了一個想法。第二天,續堯去找李青叔叔跑步。跑到一半,電話響了,續堯一看是爸爸的,便說爸爸找他,先回去了。
告別李青後,續堯就往村裡跑,他拐了幾個彎,悄悄來到了李青家。他毫不費力地從窗戶翻進房間,在屋裡翻找起來。不一會兒,又翻牆離去。
先行抓捕
續堯找到了什麼呢?原來是一個手電筒。續堯把手電筒交給爸爸,請他送去法醫那裡檢查是否有可疑之處。趙隊知道兒子有點兒能耐,看樣子又不像鬧著玩,便讓法醫鑑定。很快,結果出來了:手電筒上提取了幾個模糊的指紋;在開關的縫隙裡,還發現了一絲血跡,經鑑定,跟蘇梅的完全相同。
續堯聽完結果,高興地蹦了起來:“爸爸,你知道嗎,這是李青的手電筒!你不是常說,辦案要往‘利’字想嗎?那麼大山和蘇梅死後,誰是最大的獲益人呢?”
趙隊點點頭,說道:“村子馬上要拆遷了,在這個節骨眼兒上犯案,可能就是為了獲得拆遷的補償。大山和蘇梅死了,李青就是王婆婆唯一的親人了……”不過,想到兒子偷拿手電筒的經過,趙隊又緊張起來,叮囑他不要再和李青接觸。
“雖然現在抓李青的時機不成熟,但如果放任不管,說不定他會做出其他的事情來。”想到這裡,趙隊決定先行抓捕。
第二天,李青被抓時表現得很平靜,還讓警察出示抓人的證據。趙隊把那支手電筒放在他面前,說:“認識這個嗎?”
李青道:“誰家沒有這東西啊!”
“但不是誰家的手電筒上都有蘇梅的血跡,你解釋下吧。”
李青不以為然:“這個手電筒蘇梅嫂子借用過,可能當時她的手被劃了口子,留了血跡在上面。你們怎麼會有我家裡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