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娟嫁給章老三之前,是城外五里村的農民。章老三沒有工作,但有城市戶口,可以吃商品糧,儘管在城裡過得人嫌狗棄的,但在春娟面前卻像個老爺,飯來張口衣來伸手不說,還說一不二,自以為是,每次對話總是以一句“你曉得啥子”開頭,以“城裡頭的東西你不懂”結尾。而每說起這些,春娟就不再言語,她發自內心地覺得,鄉下人確實比城裡人懂得少。比如第一次開電燈,她總是擔心開關上吊著的那根麻繩會串電燒到她;第一次看電唱機,她小心翼翼地拿起唱片對著光照,想看看裡面是不是有個唱戲的人。這些都成為章老三百說不厭的笑話,每當這個時候,春娟也會覺得自己蠢——為什麼連這個都不知道呀。
其實,無論從長相到人品,章老三都配不上春娟。有人甚至將他們這樁婚事與武大郎和潘金蓮作了對比,並且得出了結論——除了身高之外,章老三沒一樣比得過武大郎,而武大郎的勤勞本分與善良,卻是章老三沒有的。春娟無論長相身材都勝過潘金蓮,而為人處世待人接物和恪守婦道這方面,強過金蓮千倍。這種顯而易見的差異,被一張城市戶口給抹平了,這一對完全不般配的人,因為那一張紙而被拉扯在了一起。配不上春娟的章老三,總覺得對方配不上自己。
這種不可思議的事,發生在上世紀七十年代簡直是一點違和感都沒有,連當事人春娟本人也沒覺出其中的不妥來。她每日勤扒苦掙,四處打零工掙錢,或從孃家搬米搬菜回家,做好端上桌,緊著章老三一家子一邊吃一邊嘲笑她種種與城裡不一樣的做菜手法,天一句“你不懂”,地一句“你們鄉壩頭”,搞得春娟心裡十分鬱悶,覺得在城裡做飯不如在鄉下煮豬食,同樣是飯來張口,豬卻不會說恁多難聽話。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期,政策有鬆動,私人可以自己做生意了。春娟看鄰居易三毛的媽媽大清早去鄉下四分錢一斤買來的蘿蔔,拉進城擺到家門口,一角錢一斤,小半天就賣完了,十幾元錢就到手,那可是八級工人一個星期的工資。春娟見過的收入最高的,就是隔壁的毛三爺,八級電工,腰上掛一排工具,走哪都是別人羨慕和佩服的樣子。以前春娟也佩服他,但最近改佩服易三毛的媽媽了。她決定也學她的樣子,回老家拉菜來賣,她出馬,連四分本錢都不用花。
易三毛的媽媽看多了這麼強勁一對手,自然是不願意,就悄悄給春娟說:“瓜女子,你那麼心靈手巧,做的菜又香又好吃,不如去開個館子,哪用得著起早貪黑去整菜,跟沒嫁進城有啥區別?”
易媽媽號稱畫眉鳥轉世,天上的麻雀都哄得下來,老實巴交的春娟哪經得住她轟炸,一句話,連標點符號在內52個字,卻戳中春娟幾處痛點——春娟進城以來,還第一次有人誇她心靈手巧,而且還下血本表揚她做的菜能達到開館子的水平。最重要的是,嫁進城裡,確實也應該有嫁進城的樣子,至少不用天天在地裡和菜打交道噻。
春娟於是打消販菜的想法,一心打起開館子的主意。這當然又成了章老三的笑話,他說:“你那個腦殼,跟易婆娘鬥,人家把你賣了你還幫她數錢!開館子?人家是抽狗下茅廝。”
抽狗下茅廝的意思,大致與捧殺同義,但春娟卻並不理會這些。和章老三相處了七八年,她漸漸不像最初那樣,對方一笑話她,她就閉嘴或止步不前了。很多事例表明,章老三並不總是對的,而自己也並不總是錯的,吃商品糧的也並不總是比種糧的聰明多少。
小飯館在各種阻力下很不順利地開業了。
因為沒錢,租不起好店面,春娟就以每天管三頓飯為代價,在小巷深處一個雜院裡擺開了生意。小院的主人是個孤老,平日一個人在院子裡數自己的心跳聲也數得煩了,正樂得有點人煙氣,春娟來院裡架上鍋灶,煙熏火燎,人聲喧譁,每日裡好茶好煙,三頓暖食,早晚兩頭有熱水洗臉燙腳,被祖宗般敬著,樂得跟個神仙似的。
這事被章老三看了,笑得如喝醉的熊,說春娟腦子不好使,找了個鬼都不上門的老院子,還免費給人家當孝子。
春娟並不理他的茬,只管捅開爐灶,排開菜案,開始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