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帆是一家雜誌社的編輯,參加雜誌社組織的筆會,幾天來陪著作者一起旅遊一起探討創作,同吃同住同行,快樂又充實。
為了方便溝通,楊帆和他的作者程剛強住在同一房間,彼此發現脾氣十分相投,簡直無話不談。這晚閒聊,程剛強說:“楊帆,我真羨慕你有一個好工作。”
誰知楊帆一聽搖搖頭:“剛強,不瞞你說,我工作、生活都還可以,只有一樁不太滿意,就是我老婆疑心病太重,我這麼老實的人她都疑神疑鬼的,我只要回去晚了她就盤問個不停,我身上要是有香水味那簡直翻了天。有一次吧,我實在說不清身上的一根長頭髮是哪來的,結果你猜怎麼著?她竟然鬧離婚!”
楊帆本以為程剛強聽完會笑話自個,誰知對方頗有同感,兩人就這個話題聊了半宿。
筆會結束了,晚上近十點,楊帆坐高鐵回到家。老婆林娟見他回來,忙起床端茶送水的。楊帆脫了T恤正要洗澡,忽聽林娟一聲驚叫。
楊帆一看,林娟正盯著那件T恤看,便問:“怎麼了?”
林娟抖抖T恤,說:“這件T恤是誰買給你的?是某位漂亮的女作者吧?”
楊帆心說又來了,當即沒好氣地說:“還女作者?我倒是想有這樣的好事,可遇不上啊。”
林娟臉上一點笑意也沒了,扔過T恤說:“我是在跟你講笑話嗎?嘴還硬,說,T恤哪來的?今天不說清楚咱沒完!”這件T恤的圖案有點惹火,畫著紅心紅唇,寫著大紅英文字母“kiss”,林娟當時一下子買了兩件,兩人一人一件,說是情侶衫。
楊帆這才發覺林娟不是開玩笑,也有點生氣了,大聲說:“什麼哪來的,不是你給我買的嗎?”
林娟一指T恤:“你是不到黃河心不死啊,這件T恤乍一看是跟我給你買的那件差不多,可細看就不同了。這件有暗條紋,那件沒有。還不服氣是不是?我們兩件是情侶衫,我現在把我的那件拿來給你看!”
林娟說著飛快拿來自己那件,楊帆忙認真比對,果然發現不同,頓時愣住了,忽然一拍頭,“撲哧”一笑說:“我曉得了,肯定是跟同房間的那位作者不小心穿錯了。對了,我們初見面時還直叫撞衫哩。他是我的作者,叫程剛強,我們住在同一個房間,洗後又晾在一塊兒,肯定是不小心拿錯了。”
林娟斜著眼直點頭,故意誇讚道:“不愧是編輯,專業會編,請繼續編!”
楊帆說:“行,我也不洗澡了,這就打電話給程剛強,我還把手機擴音開著,讓你聽得明明白白。”
林娟鼻子裡一聲冷笑:“不用打,你們事先肯定串通好了,即使沒有事先串通,你們這些從事文字工作的人多精,一聽就知道怎麼配合了。”
楊帆急得沒法子,忽然想到什麼,臉一下子白了,一把抓起那件T恤穿上,神色慌張地說:“不好,我得出趟門!”
林娟尖叫道:“這麼晚了去哪裡?”
楊帆口不擇言:“去鄰市。手機呢?我查檢視,看現在到鄰市還有沒有高鐵……老天保佑,有的,必須去,這就去!”
林娟嚇壞了:“到底什麼事?”
楊帆慌得手忙腳亂的,叫道:“沒時間解釋了,我必須馬上趕過去,你也跟我去!”
林娟嚇得心臟怦怦直跳,轉念一想,明天是週日,不上班,便說:“行,我跟你跑一趟,看你到底搞什麼鬼。”
楊帆一邊收拾一邊嚷:“帶上手機、身份證,最重要的是,你立即換上情侶衫!十萬火急,遲則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