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時凡外國商船入港,將載運的貨物,以貨樣名義,選送當地政府,稱為呈祥。見《廣東通志》第二百三十八卷。
例:乃命屈完齎金帛八車,再往召陵犒八路之師,復備菁茅一車,在齊軍前呈樣過了,然後具表,如周進貢。——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