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奏(繳奏)
謂給事中行使職權,駁正制敕之違失而封還章奏。《宋史·劉一止傳》:“﹝ 劉一止 ﹞遷給事中……居瑣闥百餘日,繳奏不已,用事者始忌。”《續資治通鑑·宋哲宗紹聖元年》:“帝曰:‘去冬以宮中缺人使令,因召舊人十數輩,此何系外廷利害,而 範祖禹 、 豐稷 、 文及甫 並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 希純 等又繳奏爭之,何乃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