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友舊稱“店員”。又稱“接受特定事項委任的使用人”。經營業所有人或經理人僱傭從事營業事務並對分派的事務具有辦理權的商業使用人。現代社會生活中的公司職員、企業業務人員等均屬此類,夥友與營業所有人之間兼具有僱傭關係和委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