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機牌本身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可以進行報銷的憑證是行程單。行程單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製並按照納入稅務機關發票管理,機票行程單正式上線是旅客購買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及報銷的憑證。
行程單採用一人一票,不可重複列印,遺失不補。如果該機票未使用,在一年有效期內都可列印行程單。
行程單是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具備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不作為機場辦理乘機手續和安全檢查的必要憑證。
登機牌是機場為乘坐航班的乘客提供的登機憑證,乘客必須在提供有效機票和個人身份證件後才能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