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鋒槍適用於近距離作戰、衝鋒和反衝鋒戰鬥,其是以雙手握持,發射手槍彈,便於突然開火,射速高,火力猛,適用於近戰或衝鋒,一般認為衝鋒槍源於一次世界大戰期間。
衝鋒槍又稱短機槍、短機關槍、機關短槍或次機槍,舊譯手提機槍或手提輕機槍,一般泛指使用手槍子彈的連發槍械。
衝鋒槍是國內對“submachine gun”的稱呼,港澳地區則一般採用“手提式輕機槍”之類的叫法,國內對沖鋒槍的劃分方法是習慣以這兩個關鍵定義作為標準的。
按戰術使用,衝鋒槍可分為普通衝鋒槍和特種衝鋒槍,特種衝鋒槍中重量輕、外形尺寸小的被稱為輕型或微型衝鋒槍,加裝消聲器的稱為微聲衝鋒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