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函的正確格式包括這四個方面,一:標題,由文種名或活動名稱和文種名組成。二:稱謂,使用“統稱”,並在統稱前加敬語。三:正文,寫明活動的日程安排、時間、地點。四:落款寫明活動主辦單位的全稱和成文日期。
邀請者的姓名應寫全,不應寫綽號或別名。在兩個姓名之間應該寫上“暨”或“和”,不用頓號或逗號。
邀請函應寫明舉辦活動的具體日期,如幾月幾日,星期幾。與此同時,還要寫明舉辦活動的地點。
寫邀請函主要是告知被邀請方舉辦禮儀活動的緣由、目的、事項及要求,所以需要對被邀請方發出得體、誠摯的邀請,切忌以通知口吻向受眾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