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4月14日發生的大事件

《我的奮鬥》“進入日本教科書”事件始末

2017年4月14日(農曆2017年3月18日),《我的奮鬥》“進入日本教科書”事件始末。《我的奮鬥》“進入日本教科書”事件始末德國納粹頭目希特勒的自傳《我的奮鬥》在德國曾經被禁長達70年,不過,據日本時事通訊社報道,對於希特勒自傳《我的奮鬥》的部分內容作為教材使用,日本政府在近日的一份答辯書中態度曖昧,這立即引發了巨大的爭議和質疑。據日本媒體的報道,該事件的始末如下:1、日本媒體的相關報道2017年4月14日的內閣會議上,日本政府回覆民進黨議員宮崎嶽志的質問稱:“在授課中,使用書中部分內容作為教材,讓學生了解書籍編寫時的歷史背景,這樣的例子是存在的”。同時也強調,選取的內容必須是符合教育基本法等法律的宗旨,必須是有益的適當內容,“如果內容的使用有助於助長以人種為區別的種族歧視,與教育法等不符合,是不恰當的。”①19日,日本內閣官房副長官萩生田光一在回應記者提問時稱:“有關《我的奮鬥》,確有課程為考察希特勒執筆時的歷史背景,使用了此書的部分內容。但我要宣告的是,並沒有肯定評價這本書,是從否定的角度介紹的。”“如果在使用此書時,出現助長人種歧視的問題,那顯然不符合法律,是不妥當的。若有這種情況發生,管轄部門和教育機構必須嚴格應對。”②25日,文部科學大臣松野博一對記者稱:外界關於日本以希特勒《我的奮鬥》一書的內容為教學工具的說法,是一個誤解,“人種歧視和種族滅絕這樣的意識形態絕對不被允許納入到固定的教育內容之中。”③2、事件乃《教育敕語》風波的後續此番《我的奮鬥》風波,其實只是之前的《教育敕語》風波的後續。在4月4日的一份關於森友學園讓兒童背誦《教育敕語》是否適當的答辯書中,政府亦聲稱:學校將《教育敕語》作為教育根本,這種指導行為是不恰當的。但只要不違反憲法和教育基本法,政府也不會阻止學校使用《教育敕語》作為道德教材。宮崎嶽志的質問,即由此而來:如果《教育敕語》可以用作教材,《我的奮鬥》是否也可以?④《教育敕語》是二戰前明治天皇頒佈的教育檔案,釋出於1890年,適用於全日本所有學校(後亦擴及臺灣、朝鮮)。明治政府高層認為,當時的日本教育方針,太過偏重近代化知識(西來知識)的傳授,有必要強化日本所固有的道德教育,故出臺了該檔案。其核心是十二德目:1、孝養父母。2、友愛兄弟。3、夫婦相合。4、朋友互信。5、恭儉持己。6、博愛眾人。7、修學習業。8、啟發智慧。9、成就德器。10、公益世務。11、珍重國憲、遵守國法。12、一旦有事、義勇奉公。該敕語在強調傳統倫理道德的同時,帶有很濃厚的國家中心主義色彩(如宣揚“忠良臣民”“義勇奉公”),缺乏近代民主、人權理念,故與軍國主義頗為合榫。二戰結束後,《教育敕語》被排斥於教育體系之外。究竟該不該讓學生誦讀《教育敕語》,在今天的日本是存在爭議的。敕語全文不長,照錄於下,讀者諸君當可有自己的判斷:“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國宏遠,樹德深厚,我臣民克忠克孝,億兆一心,世濟厥美。此我國體之精華,而教育之淵源,亦實存乎此。爾臣民孝父母,友兄弟,夫婦相和,朋友相信,恭儉持己,博愛及眾,修學習業,以啟發智慧,成就德器,進而廣開公益,開展世務,常重國憲、遵國法,一旦緩急,則應義勇奉公,以輔翼天壤無窮之皇運。如是,不獨為朕忠良臣民,亦足以顯彰爾祖先之遺風矣。斯道也,實我皇祖皇宗之遺訓,而子孫臣民,所宜俱遵守焉。通之古今不謬,施之中外不悖。朕與爾臣民,拳拳服膺。庶幾鹹一其德。”⑤圖:東京大學藏《教育敕語》全文中國有很多“元首粉”,他們不知道《我的奮鬥》高度歧視中國人那麼,希特勒之《我的奮鬥》一書中的內容,究竟可不可以從否定的角度被教材引用,以展示希特勒本人的思想狀況和當日的時代背景呢?1、《我的奮鬥》一書的“被禁史”回顧截至1945年,《我的奮鬥》被譯為16種語言,原作與譯本共計發行了1000多萬冊。二戰結束後,鑑於希特勒的戶籍地和該書的出版社均在慕尼黑,美軍決定將包括《我的奮鬥》版權在內的希特勒遺產,交由巴伐利亞州管理。該書自此被禁止出版。巴伐利亞州政府專門設定了機構,來處理該書的盜版和翻譯事宜,以阻止其擴散。但這種控制只能維繫到2015年——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作者去世70年後,其作品的版權將自然失效。為應對這一現實,巴伐利亞州政府在2016年推出了《我的奮鬥》的學者註釋版,“加入大量標註並放進當時的歷史背景”,對希特勒的言論進行批駁——有民意調查顯示,當時過半數的受訪德國人認為再版該書沒有問題。此外,因希特勒生前已將該書的部分世界版權售出——如美國的版權售給了霍頓·米夫林出版公司,英國的版權售給了哈金森出版社——故在德國之外,該書的出版始終沒有中斷。近20年來,《我的奮鬥》在印度、土耳其、印尼,還曾一度成為暢銷書。⑥《我的奮鬥》在民國也很暢銷,有多箇中譯本。最早的中譯本,由上海黎明書局出版於1934年,譯自美國米夫林出版公司的英文節本。最重要的中譯本,由教育部下屬國立編譯館於1935年翻譯發行——德國由一戰的戰敗國迅速重新崛起為歐洲強國,其“經驗”對當時苦求救國良策的國人具有極大的吸引力。⑦1934年由上海黎明書局出版的第一個《我的奮鬥》中譯本的封面(左)和扉頁(右)1949年後,《我的奮鬥》在中國也成為了禁書。1979年上映的電影《小花》中,葛存壯飾演的國民黨將領丁叔恆有一個在桌前看希特勒寫的《我的奮鬥》的特寫鏡頭。“北京圖書館拒絕外借,街上更買不到”,攝製組只好找關係請託以宋慶齡的名義去借,宋願意幫忙,但又告誡借書之人:“你可以給攝製組去借,但我現在必須講明,誰也不能看。你首先不能看。借來後直接拿到攝製組。從頭至尾要由你保管,不能轉手他人,拍完,立刻還到北圖去……”⑧至於90年代西藏自治區文藝出版社所出版的《希特勒自傳:我的奮鬥》,其實並未自巴伐利亞州政府獲得授權。2、禁書能否阻擊謬論,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不讓學生接觸《我的奮鬥》,是否就能保證他們不受希特勒的“種族歧視”思想的影響呢?這是一個很有爭議的問題。客觀現實是:禁書會將書“神秘化”,增強書的吸引力。這種“神秘化”,無助於肅清希特勒的思想遺毒。比如,在中國的“元首粉”群體中,長期流傳著各種“希特勒與中國人”的故事。這些故事稱:希特勒貧困潦倒時,曾受過一對中國夫婦的援助。所以他喜歡中國人,喜愛中國文化:“希特勒罵所有國家都是劣等民族,唯有稱讚中華民族是優秀民族。”“曾提出了‘二分天下’的設想。……全世界由德國和中國共同管理。”“對於日本,希特勒則由當初鄙視升級為後來的痛恨。”圖:中文網路上流傳的“希特勒愛中國”的故事如果這些“元首粉”讀過《我的奮鬥》,其實就應該瞭解,希特勒在書中唯一一次提及中國人,是充滿了歧視的。希特勒說:“有一種不可思議的認知錯誤:認為黑人或者中國人可以變成德國人,因為他學會了德語,並願意在將來講德語,甚至為德國政黨投贊成票。我們的布林喬亞主義者永遠不能清楚地看到:這種‘德意志化’的過程,實際上是一種‘去德意志化’。……這種過程不是‘德意志化’,而是在摧毀德國的元氣。”⑨在希特勒的思想中,人類被區分成了三大等級。第一等級是“文化的創造者”,即雅利安人;第二等級是“文化的佔有者”,可以依賴雅利安人創造的文化取得成功;第三等級是“文化的毀滅者”,這些人的存在會破壞雅利安文化,必須將其驅逐摧毀(如猶太人)。《我的奮鬥》一書將中國人與黑人並列,視為最末等級的“文化毀滅者”,曾引起中國駐德大使劉崇傑的不滿和抗議;德國政府一度承諾在再版時會刪掉這一段(並沒有付諸實施)。⑩至於日本,在希特勒眼裡,可以列入第二等級。希特勒認為,日本人比雅利安人要低階,“就種族而言,是缺乏創造力的民族”;日本在科學和技術方面取得的成就,應歸功於雅利安種族的創造;如果失去了雅利安種族給予的外部影響,日本文化必將逐漸僵化,失去生命力——比如19世紀之前,日本人曾長期陷入沉睡,直至雅利安人東來,將其喚醒。簡言之,希特勒當年歧視所有的東亞人:“首先,毫無問題,他對東亞人有某種惡感;這種惡感是在提及‘黃禍’時表達出來的;……。第二,希特勒不贊成中國熱;在他那個時代,中國熱在德國是很流行的,作為對‘黃禍’的一種抵消力量。第三,他對日本的感情稍見和善。”如果是《我的奮鬥》中類似上述這樣的內容,被選入教科書作為歷史資料,輔以相應的背景註釋,自當有助於加深學生對希特勒的“種族主義”謬論的認知。這類的知識若能普及,當下的中國或許可以少很多“元首粉”。惟總體而言,禁書能否阻擊謬論,仍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圖:英國1938年出版的《我的奮鬥》中,希特勒對中國人的歧視性表述(該版本是節本,故文字略有不同)註釋①網址。②網址。③網址。④相關日文網站新聞,可參見:網址。⑤此版本,系日據時期臺灣“總督府”官定譯文。轉引自:(日)島薗進/著、李建華/譯,《國家神道與日本人》,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P034-037。⑥董鼎山,《出版自由與希特勒思想——對〈我的奮鬥〉仍在不斷再版的思考》,《博覽群書》1998年第11期;芮虎,《開啟“20世紀最危險的書”》,《看歷史》2012年第9期。⑦陳瑜,《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法西斯主義在中國的傳播——以中譯本發行為例》,收錄於《近現代國際關係史研究第3輯》,2013。⑧朱玖琳,《宋慶齡與電影的不解之緣》,《世紀》2013年第1期。⑨網址⑩(美)柯偉林,《德國與中華民國》,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P191-192。王揚,《1894-1938年德國對華政策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15,P98。(美)格哈特·溫伯格/著,何江、張炳傑/譯,《希特勒德國的對外政策》(上編),商務印書館,1992,P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