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宣佈退出《核不擴散條約》
2003年1月10日(農曆2002年12月8日),朝鮮宣佈退出《核不擴散條約》。2003年1月10日朝鮮政府突然發表宣告稱,由於美國繼續對朝鮮實施敵對政策,並“唆使”國際原子能機構透過了對朝鮮國家主權和尊嚴造成威脅的決議,因此朝鮮必須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宣佈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這意味著3個月後朝鮮將不再受此國際公約的制約。但朝鮮方面同時表示無意開發核武器,並在隨後稱只要美國放棄對朝敵對政策,並解除對朝核威脅,朝鮮可向國際社會證明它並沒有發展製造核武器。宣告還嚴厲譴責了國際原子能機構,稱其是“美國推行對朝敵對政策的工具”。不過,宣告最後強調,朝鮮沒有製造核武器的意圖,現階段的核行動僅限於和平用途,比如發電。朝中社在轉發宣告後不久報道稱,如果美國改變其對朝敵視政策,放棄對朝的核威脅並恢復向朝鮮提供重油,朝鮮將會重新考慮其退約決定,並可以透過其他途徑向美國證明朝鮮沒有核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