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3月7日發生的大事件

臺灣李宗瑞性侵事件始末

2017年3月7日(農曆2017年2月10日),臺灣李宗瑞性侵事件始末。臺媒稱,臺灣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九名女子案,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2017年3月7日認定共八項罪名,判39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報道稱,李宗瑞性侵偷拍案民事賠償部分,除了需賠償17名女子新臺幣2745萬元(約合613萬人民幣),還在臺灣“最高法院”民事庭審理外,另有三名女子提告求償,臺灣“最高法院”已判決李宗瑞需賠償三名女子共630萬元(約合141萬人民幣)。李宗瑞性侵事件始末2012年8月8日《壹週刊》爆料,李宗瑞涉嫌迷姦藝人、模特兒等,而李宗瑞行蹤不明。2012年8月10日李宗瑞現任女友賴慕禎在社交網站發表文章為男友辯解。2012年8月13日李宗瑞父親李嶽蒼因為兒子鬧出醜聞,辭去元大金控、元大寶來證券董事職務。李嶽蒼先後與4個女人生下5個孩子,還與演藝圈女星桃花不斷。2012年8月14日李宗瑞母親史錦秀經營的307會館易主。史錦秀在風月場混跡逾20年,獲得“酒國名花”稱號。她經營“307會館”,憑藉高超的交際手腕,吸引不少政商名流來她的俱樂部應酬。史錦秀有過一次婚姻,離婚後交往的物件也多為政商界人士。2013年史錦秀已年過五旬,但依然保養得宜,被譽為“熟齡美魔女”。李宗瑞是史錦秀與李嶽蒼的非婚生子,當年她帶著剛出生不久的李宗瑞到臺北,下海到酒店當公關,獨自賺錢撫養李宗瑞。一直忙於生意的史錦秀,在生活上無條件地供給李宗瑞,使李宗瑞青少年時期,就很叛逆。2012年8、9月兩家平面媒體刊登李宗瑞淫照,有記者、主管被臺北地檢署陸續傳喚到案,檢方以妨害秘密罪偵辦。2012年8月16日臺北,李宗瑞母親史錦秀遭傳檢方約談。後來被史錦秀檢方查出,曾經透過李宗瑞女友轉交10萬元,讓李宗瑞當做跑路費。2012年8月17日查出李宗瑞女友之一賴慕禎(JOYCE)是販毒案通緝犯,在臺南逮捕歸案。其後她因毒品案判刑三年半。2012年8月18日李宗瑞前女友原本表示要開記者會,但因壓力過大、情緒不穩而取消記者會。2012年8月20日北檢傳喚李嶽蒼,李父向社會致歉,並勸李宗瑞出面投案。2012年8月23日北檢傳喚藝人王陽明、祝釩剛等人到案。同日晚上,李宗瑞向北檢投案。上訴到庭聽判的李宗瑞得知判決結果後,當庭舉手對法官說:“我要跟我的律師討論。”李宗瑞委任律師亦表示將會上訴,爭取無罪判決,也希望李宗瑞能獲得交保。當初李主動投案,就是想要讓這件事情告一段落,法官所認定的“有逃亡之虞”太過主觀判斷。而臺北檢方質疑李宗瑞利用夜店生活特性,利用人脈佈下天羅地網,將周遭可能上鉤的女子統統吸引過來,再設局或乘機性侵併偷拍性愛影片,形成“權貴犯罪”概念的新犯罪形態,法院若仍以傳統觀點審理這類犯罪,未正視被害女子遭性侵後真實心理反應,恐難遏止相關犯行,因此決定上訴。檢方指出,李宗瑞身受國內外高等教育,卻倚靠父親的社、經地位,濫用金權勢力遊走夜店,引誘被害女子誤信其人品、情誼進而飲酒同歡,等被害人鬆懈心防,再趁機下藥或將被害人灌醉,再帶往住處性侵得逞。吳亞馨方面認為判太輕案發後,藝人吳亞馨因曾與李宗瑞交往遭到牽連,許多照片及性愛影片流出,吳亞馨不僅陷入低潮,演藝事業也停擺近一年。吳亞馨經紀人周彥彤昨天聽聞判決結果後表示,聽起來蠻沮喪的,“唉,真不知說什麼了。”問及吳亞馨事件過後的歷程,周彥彤說:“她當然是辛苦的,這一年熬過來。”但周彥彤也說,這一切過去就是過去了,對當事人一定很痛,但吳亞馨一切往前看,“她已經打起精神振作,要展現一個重新開始的她,也安排拍攝全新宣傳照。”勒戒檢方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獲准後,在2013年9月間將李宗瑞移送臺北看守所進行觀察勒戒,所方在10月21日出具報告指出,認定李宗瑞已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臺北檢方審酌這份報告內容後,10月29日將他不起訴處分。二審開庭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34名女子案,一審依數罪各判他18年6月及3年10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2013年10月23日下午2時50分召開首次準備程式庭。據臺灣媒體報道,喧鬧一時的富少李宗瑞性侵案,涉嫌性侵及妨害秘密,一審遭判22年4個月,前天下午二審首次開庭,在押被告李宗瑞落魄出庭,大喊:“我沒有撿屍(撿醉女人回家一夜情)。”還說土耳其籍“淫魔”王凱傑都能交保,自己卻不能,不公平。他當庭“承認偷拍女生”,因為妨害秘密罪可以易科罰金。若李宗瑞爭取到性侵無罪,除了民事賠償被害人1400多萬(新臺幣,下同)外,刑責部分有可能易科罰金,只要付287萬,就無需被關押。梁婖婷簡歷婷,元大證券董事李嶽蒼新結交的女友,也是李宗瑞的繼母。2013年1月2日,有媒體爆出,李宗瑞迷姦一名女子懷孕,而這名女子就是梁婖婷。但是李宗瑞迷姦案的起訴書中並沒有繼母梁婖婷,兩個月以後再去檢查才發現自己懷孕了,猶豫了很久才將此事告訴李宗瑞的父親,不料竟遭到李父反對。梁婖婷個人宣告2013年1月初,網上曝光了一篇疑似梁婖婷的個人宣告,其中怒斥李宗瑞的獸行,文章的真假尚未鑑定,原文說道:“那天中午,李宗瑞說要將一些他父親公司的檔案交給我,讓我去拿,拿到東西36以後,正好是午餐時間,所以就順理成章地應邀與其一起吃了午餐,餐後他讓我去其住處電腦上面複製一些資料,其間喝了一杯他倒的開水,後來竟反常地發睏睡去,中間隱約感覺有人動手動腳,卻無力反抗。”這件事,本來想埋藏心裡,直至死去,無論如何不能讓嶽蒼知道,沒想到是這種狀況。既然如此,我就要勇敢地站出來指證這個畜生。在用他電腦查資料時,發現收藏夾僅有的一個賣MI藥的網站,當時不太敢相信,再想想就是理所應當了,由於這個網站屬於大陸,雖然我提供給了臺灣檢方,但是他們也無能為力。我還是希望大陸警方能夠打掉這個網站,避免越來越多的像我一樣遭遇的人。另外,我還將在他住處拍到的照片傳上來,希望臺灣檢方早日搗毀這個淫窩。至今我也沒有再見嶽蒼,不知道如何面對,請大家不要再來傷害我了,本來已經很心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