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2月24日發生的大事件

強生天價賠償案

2016年2月24日(農曆2016年1月17日),強生滑石粉事件4.7億天價賠償案。強生天價賠償案2016年6月24日凌晨路透社稱,美國密蘇里州一個陪審團裁定,強生公司須向一位因使用該公司含滑石粉的衛生用品而患癌死亡的女受害者福克斯的家庭賠償72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4.7億元),包括1000萬美元實際損害賠償和6200萬美元懲罰性損害。據悉福克斯曾在長達30多年的時間裡使用強生的嬰兒爽身粉和優潤佳沐浴露。由於這些產品以滑石粉為基本原料,訊息在國內引起很大關注。滑石粉在化妝品、護膚品和沐浴產品中使用廣泛,特別是嬰童和女性更經常接觸到。人們不免會有疑問:使用含有滑石粉的這類產品,真的會致癌嗎?這其實是一個老話題。網上流傳的許多文章都把滑石粉視為導致女性患卵巢癌的元兇之一。而根據2014年一項女性受試者多達61576例的較新研究表明,女性會陰部使用滑石粉並不增加卵巢癌發生風險。不過,以往含滑石粉的粉狀護膚品中多數含有石棉,而“含石棉的滑石”則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致癌物。也就是說,對於滑石粉是否導致女性患卵巢癌,並無明確科學結論。但如果相關產品因原材料問題而含有石棉,那就另說了。目前,美國並未禁止含滑石的爽身粉等產品,或表明正常情況下使用相關產品是安全的。這樣說來,美國法院為何還判處強生天價賠償?這是因為患者長期使用相關產品,二者存在明確關聯,更重要的是,這是由陪審團作出的判決,只要多數陪審員認為強生應為此案負責,強生就輸了。那麼,這一案件對國內是否有借鑑之處?當然有。就產品本身而言,應加強對含滑石粉成分護膚品的監管力度。實際上,早在2009年國內就曾發生某嬰兒品牌爽身粉被爆含有一級致癌物石棉成分的“滑石粉事件”。當時國家藥監局緊急叫停了使用非化妝品級滑石粉原料生產的化妝品。對此,有必要加強日常執法監督,不能讓這類違法產品冒頭。從這場官司來說,其對侵害消費者權益企業的懲罰力度,也值得仿效。在國外,對類似消費類案件,消費者經常要求高額賠償,並得到法院支援。這次美國法院判處強生支付的賠償,包括1000萬美元的實際損害賠償,以及6200萬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國內對類似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一般不高,消費者的高額索賠也往往得不到支援,導致執法震懾力不足。對這類維權案件,不能再雷聲大、雨點小,否則會讓違法企業心存僥倖。此外,司法機關應加大對受害者權益的保護,如採取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等。相對企業而言,消費者處於弱勢地位。如果地方政府部門或司法機關為保護企業而不積極作為,消費者將無力抵抗違法企業。強生公司在美國遭遇天價賠償,我們並非無所事事的旁觀者。最起碼的,有關部門是不是該去查檢視,其國內同類產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