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2月23日發生的大事件

歐洲人權法庭在施特拉斯堡第一次開庭

在61年前的今天,1959年2月23日(農曆1959年1月16日),歐洲人權法庭在施特拉斯堡第一次開庭。歐洲人權法院在施特拉斯堡,是根據1950年簽署的《保護人權及基本自由公約》(簡稱人權公約)於1959年成立,旨在維護1948年聯合國人權宣言中提及的部分權利。歐洲人權法院只受理歐委會成員國提出的案件,涉案國家必須是歐洲人權公約簽署國,且已申明完全接受該公約的約束,或就某一案件表明接受法院的審理。歐洲人權法院各法庭的審理結果為終審判決,成員國必須執行,歐洲委員會部長理事會負責監督。1959年2月23日歐洲人權法庭在施特拉斯堡第一次開庭(內容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