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美麗島事件發生
在41年前的今天,1979年12月6日(農曆1979年10月17日),美麗島事件。1979年12月6日臺灣美麗島事件發生,多人被捕。美麗島事件(或稱高雄事件,當時國民黨政府稱其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桉)是於1979年12月10日的國際人權日在臺灣高雄市發生的一場重大官民衝突事件。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人士,組織群眾進行示威遊行,訴求民主與自由。其間發生一些小衝突,但在民眾長期積怨及國民黨政府的高壓姿態下卻越演越烈,竟演變成官民暴力相對,最後以國民黨政府派遣軍警全面鎮壓收場,為臺灣自二二八事件後規模最大的一場官民衝突。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許多重要黨外人士遭到逮捕與審判,甚至一度以叛亂罪問死,史稱「美麗島大審」。最後在各界壓力及美國關切下,終皆以徒刑論處。此事件對臺灣之後的政局發展有著重要影響,使得國民黨不得不逐漸放棄遷臺以來一黨專政的路線以應時勢,乃至於解除38年的戒嚴、開放黨禁、報禁,臺灣社會因而得以實現更充足的民主、自由與人權。並且伴隨著國民黨政府的路線轉向,臺灣主體意識日益確立,在教育、文化、社會意識等方面都有重大的轉變。評論:民主是世界的潮流,誰也阻擋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