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院全面實施公開審判制度
在22年前的今天,1998年12月1日(農曆1998年10月13日),北京市法院全面實施公開審判制度。1998年12月1日,是北京市法院全面實施公開審判制度的第一天。就是說,從這時開始,全市55個法庭審理的案件,公民只要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都可以要求旁聽。當然,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從這天早上8時開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收發室的老陸,忙得一直沒工夫抬頭。等到將近9時30分,他發出了第26張旁聽證後,才稍稍喘了口氣。記者也排在老陸的窗前,試探著問:想聽聽貪汙受賄那個案子,行不行?”先拿到旁聽證的通縣婦女馬秀娟一邊指著收發室屋頂巨大的滾動式公告電子顯示屏,一邊熱心地告訴:“所有開庭案子的審判員和審判地點都在上面,先看好你要聽的是哪一件,再憑身份證領旁聽證。”老陸說,海淀區法院比其他法院早了一步,這年9月21日,就已經實行公開審判了。所以,今天來旁聽的人雖說比平時多了點兒,可也多不了多少。回憶起剛開始公開審判那時候,老陸說,那人才叫多呢,周圍幾十所高校、單位的學生、職工,加上居民區退休的老人,都愛來聽聽。一名從寧夏考到北京的大學生,至少來了五六回。最有意思的是你們這些記者,老是試探完了,再通報身份。來自北京高階人民法院的訊息說,全市法院的審判活動,不僅要公開,而且要制度化、規範化。這樣才有利於最大限度地發揮各個訴訟環節的作用,接受群眾監督,實現司法公正。安徽無為縣的方祖才是第一次走進法庭。他的熟人涉了官司,他是來幫著聽聽的。他說,以前,聽說有的當事人親屬或同事要求旁聽,被法庭拒絕,又不瞭解情況,就瞎猜,是不是沒跟法庭說上話,已經判了?現在看,審判還真挺複雜。零點公司當時的一項調查表明:當前中國城市居民認為與他們關係最大的前三位法律,沒有《訴訟》,說明老百姓絕大部分還不懂得怎樣打官司。法官朱軍認為,公開審判對老百姓來說,是最貼切和生動的法制課。另外,也對法官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現在,像個別人舊有的“我讓你旁聽,你才能聽”的觀念,像有的審判員擔心自己業務水平不高怕駕馭不了法庭“出醜”,千方百計將旁聽人員拒之門外的事,再也找不到根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