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12月1日發生的大事件

《里斯本條約》正式生效

2009年12月1日(農曆2009年10月15日),《里斯本條約》正式生效。2009年12月01日《里斯本條約》正式生效,開啟歐盟“新時代”。當捷克總統克勞斯在《里斯本條約》上簽字時,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百感交集,“整個程序猶如馬拉松障礙賽,最後一個障礙被跨越了。”歐盟非正式首腦會議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透過歐盟新條約,即《里斯本條約》。這一條約於2007年12月13日由歐盟各國首腦在里斯本簽署,隨後交由各成員國批准。各國批准後,條約於2009年1月生效。但各國批准程序比預想困難許多,一直到2009年11月3日,捷克總統克勞斯宣佈他已經簽署了《里斯本條約》,成為27個成員國中最後有一個簽署國,至此歐盟27個成員國已全部批准該條約。“里斯本條約”被視為《歐盟憲法條約》的簡化版,但不再沿用“憲法”的名稱。新條約的誕生將進一步改革歐盟機構,簡化歐盟的決策程序。根據條約,歐盟理事會今後將設常任主席,歐盟還將設立相當於“外長”職務的負責外交政策的高階代表,該高階代表同時兼任歐盟委員會副主席。評論:《里斯本條約》的生效,加快了歐洲一體化程序,同時擴大了歐盟在世界上的影響力